男子趕不及到醫院陪産,迎接寶寶的到來,竟把怒氣發泄在同居女友的3歲女兒身上,對她揮拳又掌掴,女童外婆事後見外孫女身上多處淤青,大義滅親報警處理,男子昨日被判坐牢10個月。
25歲的被告承認一項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另兩項蓄意傷人的控狀則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案發時,3歲的受害女童是被告女友(23歲)的女兒,女童患有智力和語言發展遲緩。爲了保護受害者,媒體不得報道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據案情,被告、女友和女童是2019年2月開始同住,被告也負責照顧女童的日常生活。
去年2月22日,淩晨3時,懷有身孕的女友突然感覺陣痛,隨即由救護車送往醫院生産。由于醫院規定只允許一人陪同産婦,被告打算先把女童送到外婆家,再到醫院陪伴女友。
當天淩晨5時30分,在前往女童外婆家途中,被告發現自己無法迎接寶寶出生,感到沮喪,加上女童開始大哭,被告頓時怒火直冒,三度揮拳打女童的臉頰,又掌掴她,嚇得女童馬上停止哭泣。
43歲的外婆當時答應幫忙照顧女童,但她後來驚見女童身上多處淤青。女童被問及傷勢時,卻只能回應“爸爸,媽媽”。
外婆見狀趕緊通知兩名親戚,其中一人表示曾目睹被告在2019年12月和去年1月兩度掌掴女童,于是建議外婆報警。外婆最終報警處理,女童被查出臉頰和眼睛淤青和下巴有傷疤,大腿和脖子也有擦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