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擔任學校教師期間,被指在三年內非禮多達13名少年,其中不少受害者被非禮三至四次。
教育部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表示,被告自2018年11月已不受聘于教育部。
現年38歲的被告前天(14日)被控上國家法院,面對29項控狀,包括非禮、嚴重非禮、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和防止騷擾法令等。
被告涉嫌于2015年至2018年之間,在學校或度假村內非禮13名年齡介于13歲至15歲的少年。爲了保護受害人,媒體不得報道可能泄露其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其中,被告被指在2015年至2017年之間,四次非禮一名13歲少年,包括觸摸少年下體,以及指示少年親吻自己的臉頰和嘴唇。
他也涉嫌在學校內趁另一名13歲少年坐在他大腿上時,非禮少年的大腿,還對他說出一些帶有猥亵字眼的話。
被告獲保釋 明年初過堂
另外,被告也被指在度假村內,與一名13歲少年同睡一張床時,強抱他和非禮他下體。
庭上沒有揭露,被告的行徑是如何被揭發的。他目前以2萬元保釋在外,案展明年1月11日過堂。
教育部強調,當局嚴正看待教職員行爲不當的事件,並將毫不猶豫地對那些沒有遵守教育部行爲與紀律標准的教職員采取紀律處分,包括解雇。
非禮罪名一旦成立,被告將面對坐牢長達兩年,或罰款,或鞭刑,或任何組合的刑罰。
非禮未滿14歲者若罪成,被告將面對長達五年監禁,或罰款,或鞭刑,或任何組合的刑罰。另外,抵觸防止騷擾法令將面對罰款高達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