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八年內兩度因撞死人而被判刑,男子駕照因此被吊銷10年,豈料去年尾他無照開車經過芽籠,被交警攔截時,竟冒用弟弟的名字謊報身份,企圖避開追查,殊不知弟弟竟是“通緝犯”,結果他當場被捕。
謝俊傑周一認罪後,被判坐牢九周、罰款5000元和吊銷或不准持有各級駕照20年。(海峽時報)
被告謝俊傑(40歲)周一承認一項提供假資料、一項抵觸公路交通法令和一項沒買第三方保險的控狀後,被判坐牢九周、罰款5000元和吊銷或不准持有各級駕照20年。
被告在2008年曾犯下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被罰款7000元和吊銷駕照五年。
過後他又涉及另一起致命車禍,並在2016年再次因同樣的罪名,被判坐牢10個月,以及吊銷或不准持有各級駕照10年。
已經被吊銷駕照的被告,卻在去年11月2日上午11時,無照開車經過芽籠12巷,結果被交警截查。
當時交警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但被告擔心會被查出他無照開車,因此告訴交警自己忘了帶身份證。
交警于是交給被告一張紙,要他寫下個人資料。被告爲了避免行徑露餡,決定冒用弟弟的身份,寫上弟弟的名字,以及自己的聯系方式和地址。
被告原以爲可以瞞天過海,殊不知交警馬上一查,驚覺他的弟弟其實正被警方通緝,他也因此當場落網。
被告事後坦承自己冒用弟弟身份,以試圖躲避追查。
調查顯示,他除了無照開車,也被揭沒買第三方保險就開車上路。至于被告弟弟所犯何事與是否有被捕,則沒有在案情中交代。(人名譯音)
記者: 王英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