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本地符合條件的雇主將在明年3月獲得另一筆的加薪補貼,他們須在下個月14日之前,繳清員工今年的全部公積金。
財政部和國內稅務局今早(12月17日)發聯合文告說,自冠病疫情暴發以來,政府已發放了總額超過20億元的加薪補貼給雇主,這包括今年3月發放給超過9萬8000名雇主的9億4000萬元。
加薪補貼計劃(Wage Credit Scheme)于2013年推出,旨在鼓勵企業轉型,與員工分享提高生産力的果實。原本爲期三年的計劃在2015年和2018年兩度延長後,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中,又再次獲得延長。
符合條件的雇主無須提出申請,他們會在明年3月底之前獲知津貼總額,津貼也會直接存入雇主通過企業版PayNow綁定或開通財路的銀行戶頭。
當局提醒,雇主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才能獲得津貼:
一、今年爲月入不超過5000元的新加坡籍員工每月加薪至少50元,或者維持在2019年至2020年間給予員工的加薪,金額同樣須至少有50元。
二、最遲在明年1月14日繳清員工今年的全部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