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包括自雇人士,本地98%的勞動人口已接種冠病疫苗。約5萬2000名員工仍未接種,其中僅一小部分是出于健康原因。
勞資政夥伴是在昨天(12月27日)更新的工作場所冠病疫苗接種指導原則中,透露以上截至12月19日的數據。這相較于本月5日的約7萬5000人,減少了約三成。
未接種員工當中,約6700人是60歲及以上的年長者,他們若感染冠病,出現重症或死亡的風險非常高。
衛生部前晚宣布,從明年1月15日起,未接種疫苗的員工即使活動前檢測結果呈陰,也不可進入工作場所。
根據人力部網站上發布的最新指導原則,1月1日至14日間,未接種員工仍可在取得陰性檢測結果後進入工作場所,並須自行承擔檢測費用。
不過,從15日起,只有完成接種、證實因健康理由無法接種,或是過去180天內從冠病康複的員工,才能返回工作場所。至于已接種至少一劑疫苗、但尚未完成接種的員工,當局將予以寬限,讓他們最遲在1月31日完成接種。在那之前,他們仍可憑陰性檢測結果進入工作場所。
指導原則指出,傳染力更強的奧密克戎變種毒株出現後,再加上德爾塔毒株,使人們感染冠病的概率顯著提高。未接種員工若染病,未來數月將對醫療資源造成巨大壓力。
不過,勞資政夥伴意識到有必要盡量維持商業活動,以保障人民生計。“完成接種的勞動隊伍能更安全地運作,對員工生命的風險也明顯較低。我們必須做好准備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以保護因健康理由而無法接種任何疫苗的人。”
作爲本地最大的雇主,公共服務署受詢時說,約99%公務員已完成接種,許多人也已在接種追加劑。因健康理由無法接種信使核糖核酸(mRNA)疫苗,該署強烈鼓勵他們接種近期列入全國疫苗接種計劃的科興疫苗。
至于極少數符合條件但尚未接種的公務員,公共服務署會繼續與他們接洽,了解他們的疑慮,並勸請他們在必要時尋求醫生的意見。
根據指導原則,員工若因健康理由無法在全國疫苗接種計劃下接種,仍可回返工作場所,但雇主應考慮安排這些員工在家辦公,或調整他們的工作崗位。
針對無法居家辦公的未接種員工,新條例1月15日生效後,雇主可適當調整他們的工作崗位、要求休無薪假,或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終止聘約。在這種情況下解雇無法回返工作場所履行職務的員工,不會被視爲不當解雇。其實,有關休無薪假和解雇的規定,在更早10月份的勞資政指導原則中已有列明。
一名未接種的行政兼會計人員(50多歲)受訪時坦言,昨早從老板那裏得知新條例時,既驚訝又失望。“我一直非常照顧健康,沒想到政府把我們這一小群人逼到牆角,只能選擇打針或失去工作,感覺這樣的處理很不人性化。”
她說,與老板相識多年,對方沒有要求她去接種疫苗,但對她接下來打算怎麽做表示關心。由于工作性質無法居家辦公,她只好開始安排接種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