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雇主可否在招聘階段或在招募廣告中列明疫苗接種要求?
答:可以,爲了策劃工作場所的人員部署,雇主可把接種疫苗列爲招聘新員工的條件。
問:我不想公開敏感健康狀況,雇主可以要求我呈報疫苗接種狀態嗎?
答:雇主須在允許員工返回工作場所前核實他們是否符合條件,包括檢查疫苗接種證明、出于健康原因無法接種的證明,或是180天內從冠病康複的證明等。
因健康理由無法接種的員工可憑相關醫生備忘錄或合力追蹤(TraceTogether)應用爲證。
員工若拒絕公開接種狀態,雇主可在決定員工能否進出工作場所、落實勞動人口疫苗接種措施以及承擔額外成本方面,將這些員工視爲未接種。
問:如果有員工虛報疫苗接種狀態,或呈報假的活動前檢測結果,雇主可怎麽做?
答:員工若違反公司政策虛報這類資料,雇主可參考公司的紀律框架采取行動。疏忽或蓄意允許未接種員工違例進入工作場所的雇主,將觸犯安全管理措施指導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