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表示,當時有兩種情況可避免致命車禍發生。當死者越過路口時,車長及時在1秒至2.3秒內緊急刹車,避免撞上或者僅撞倒而不是碾過他。另一種情況是若車長直接踩刹車,而不是閃大燈就能及時停下巴士。
王英慧 報道
巴西立恐怖致命車禍,巴士車長涉嫌駛過交界處時沒留意周遭環境,結果撞上一名闖紅燈過馬路的腳踏車騎士,導致騎士被卷入巴士車底拖行35.1米慘死。
這起車禍發生在2021年3月19日晚上10時32分,地點是巴西立1通道與羅央道的交界處。
被告是馬來西亞籍的顧智孔(譯音,64歲),他是本地永久居民。他案發時是新捷運巴士車長,他本周三(12月29日)被控一項抵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
根據控狀,他被指在交通燈轉綠時,駕駛巴士駛出上述交界處,卻沒有留意周遭環境,結果撞上一輛腳踏車,導致騎士被卷入巴士車底,並被拖行了35.1米後身亡。騎士當時在行人交通燈轉紅時過馬路。
死者是菲律賓籍的傑曼·岡薩雷斯(31歲),他案發時相信是要騎腳踏車回家。
驗屍庭早前針對死者的死因展開研訊,判定他的死因是身體多處重傷,傷勢與車禍情況相符。
研訊揭露,事發時涉事的新捷運巴士從巴西立1通道駛近交界處時,死者正騎著腳踏車越過交通島要過馬路,巴士車長這時閃了一次大燈(high beam)。
巴士當還未抵達交界處時,交通燈就已轉綠,車長直接往前開時,又閃了第二次大燈,但死者這時已駛到巴士的正前方,結果巴士閃避不及當場撞上腳踏車,死者連人帶車被卷入巴士車底。
交界處的電眼畫面顯示,巴士撞及腳踏車後,曾一度減緩車速,但很快又繼續右轉入羅央道才停車,死者前後被拖行了35.1米,並受困車底近一小時,被救護人員當場宣告死亡。
死者的血液和尿液檢測,分別測出每毫升含有221毫克及275毫克的乙醇,法醫認爲死者生前曾飲用酒精飲料。
死者傑曼·岡薩雷斯被巴士撞倒後卷入巴士車底,被拖行了35.1米,受困車底近一小時,之後在現場宣告死亡。(檔案照)
據衛生科學局的分析報告,專家認爲死者在過馬路時,與巴士距離3.2米,巴士車長極有可能從擋風鏡看見的死者頭部。
專家也表示,當時有兩種情況可以避免致命車禍的發生,即當死者越過路口時,巴士車長若能及時在1秒至2.3秒內緊急刹車,就能避免撞上死者,或者僅僅撞倒死者,但不會碾過對方造成死亡。
另一種情況是巴士車長先看到死者越過交通島正要過馬路時,若車長直接踩刹車,而不是閃高燈,就能及時停下巴士。
被告目前以1萬500元保釋在外,案展本月21日進行審前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