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毒局人員深夜上門突擊,男子甩門拒絕回應,肅毒局人員強行入屋後,一人肋骨被咬,另一人頭發被抓扯後,又被摔在地上。
39歲的林明民(譯音)面對三項蓄意傷害公務員的罪名,他不認罪,案件早前開審。
2020年4月3日淩晨,五名肅毒局人員到被告位于榜鵝埃奇德爾坪(Edgedale Plains)的公寓單位找人,當時屋內還有被告的室友。
被告沒有立即開門,肅毒局人員敲了許久,單位的門才開了個縫,其中一人正要進屋,被告又想把門甩上,雙方一番糾纏後,幾名肅毒局人員才成功入屋。
豈料,被告有所不甘,不僅咬了其中一人的右肋骨,還抓住一名女肅毒局人員的頭發,把她摔在地上。
被告和室友事後都被上铐,當局過後搜獲一些疑似毒品的證物。
被告稱愛犬一直在吠,加上敲門聲不斷,根本聽不清肅毒局人員說了什麽,一切行爲純屬自衛。
被告並未否認上述事發過程,但他稱不知道上門的是肅毒局人員。
控方在結案陳詞中提到,肅毒局人員都表示,敲門時不斷表明身份,而且他們在五樓以及一樓站崗的同事都能聽見他們的聲音。
此外,被告開門時,他們也亮出了證件,並再次重複表明身份,被告不可能不知道。
主控官也點出,若真的以爲是上門鬧事或歹徒到訪,被告根本不可能會開門。
林明民被判罪名成立,展期下判。
法官認爲,即使一開始不清楚誰在門外,開門後也已知道是肅毒局人員找上門。
此外,當肅毒局人員問被告“有什麽要交出來”時,被告知道對方要找的是毒品相關物件,由此可見,他已知道到訪者是肅毒局人員。
綜上所述,法官判定被告罪名成立,由于控辯雙方都需要時間准備判刑陳詞,案件展期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