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快讀
  • 旅遊
  • 生活
    • 美食
    • 寵物
    • 養生
    • 親子
  • 娛樂
    • 動漫
  • 時尚
  • 社會
  • 探索
  • 故事
  • 科技
  • 軍事
  • 国际
快讀

同時被追究刑事責任 申請暫停民事訴訟 涉騙局董事兩度被駁回

2022 年 1 月 15 日 冷炮历史

法官洪清福駁回有關申請,指黃有志聲稱民事案和刑事案同時進行會對自己不利的說法根本是誇大其詞,若對方有意針對刑事案抗辯,按照程序他本來就會在審訊前,向控方披露辯方立場和證人名單。

涉及10億元投資騙局的公司董事黃有志,被投資者起訴索討約2300萬元投資金和盈利,但他聲稱民事案和刑事案同時進行會對自己不利,申請暫停民事訴訟,直到刑事案的裁決出爐,但其申請兩度被法庭駁回。

黃有志指出,民事案和刑事案的部分內容是相關的,如此一來控方可從他的民事案中預先知道他的抗辯立場,這將讓控方占優勢。

不過,法官洪清福駁回黃有志的申請,指他上述說法根本是誇大其詞,若他有意針對刑事案抗辯,按照程序他本來就會在審訊前,向控方披露辯方立場和證人名單。

這起民事案的起訴人是建築公司Debenho和其常務董事劉德迪(譯音),答辯人是Envy Global Trading(簡稱“EGT”)私人有限公司和其董事黃有志(34歲)。

根據昨天發出的高庭判詞,黃有志的公司自2016年開始推出有關鎳(nickel)貿易的投資計劃,起訴人在2020年11月至去年1月期間砸下2010萬元進行投資。

起訴人指出,答辯人曾表明起訴人的投資獲利17%,但答辯人卻遲遲未交出相關金額,起訴人因此在去年3月入禀高庭,向答辯人追討約2300萬元投資金和盈利。

黃有志在去年3月也被控上國家法院,目前共面對75項控狀,包括欺騙、僞造文件和抵觸公司法等,其中兩項控狀與起訴人有關。

黃有志已針對民事案提交答辯書,否認自己誤導起訴人做出投資。他也表示若民事案與刑事案在同一個時段進行會對他不利,因此申請暫停民事訴訟,直到刑事案的裁決或相關上訴的結果出爐。

他的申請先被高庭助理主簿駁回,他提出上訴後,再被高庭法官洪清福駁回。

法官表示,雖然控方可從黃有志的民事案中獲知一些與案情相關的內容,但起訴人也可能是控方的證人,黃有志同樣能知道控方證人的立場,沒有一方比較占優勢。

根據法令,即使黃有志在民事案中抗辯,他的證詞不能完全被用作刑事案的證據,因此控方在這方面是受限的,也沒有損害他在刑事案中保持緘默的權利,以及不說出使自己陷入罪行的權利(privilege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

另外,黃有志沒法提出確切的理由,證明其民事訴訟會影響刑事案,法官因此駁回他的申請。

福爾敦律師事務所(Fullerton Law Chambers)的林丹甯律師和賴美儀律師代表起訴人發起這起民事訴訟。林丹甯律師受訪時表示,起訴人已提出即席判決的申請。

即席判決指的是在訴訟案中,因訴方證據充足而辯方卻沒有合理答辯理由,法庭無須開庭審訊及傳召證人就能判訴方勝訴。

除了這起民事案,黃有志還涉及其他的民事案。他目前以400萬元保釋在外,其刑事案將展期至2月14日過堂。

歷史

發佈留言 取消回覆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2025 快讀 | 服務協議 | DMCA | 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