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身穿“炸了新加坡”字眼的襯衫,在歐南園地鐵站隧道走動。受訪律師表示,男子的行爲或引起恐慌,觸犯防止騷擾法令。
這起事件發生于昨天(1月16日)早上7時15分許,地點是歐南園地鐵站的隧道內。
熱心讀者譚先生(52歲,保安)撥電《新明日報》24小時熱線通報,指一名男子穿著一件背面寫有“炸了新加坡”(Bomb Singapore)字眼的上衣,在地鐵站隧道走動。
他形容,男子大約20來歲,身材高大,皮膚黝黑,當時背著一個背包,右手提著一個紅色的紙袋。
“男子或許沒有意圖,但在大庭廣衆之下,穿著‘炸了新加坡’的衣服,讓人心裏感到恐慌。”
由于他當時正在上班的途中,因此拍了照片後,便離開了。
對此,藍國慶律師受訪說,由于男子的行爲或對人造成恐慌,因此或觸犯防止騷擾法令。
根據防止騷擾法令,任何人蓄意傳達帶有威脅或侮辱性的信息,引起他人恐慌或焦慮,可被罰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