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兩家公司處理行政事宜時,偷偷記下客工的外國身份證號碼,女招聘員事後利用客工個資,到自動販賣機冒領397套淡馬錫基金會派發的免費口罩。
這名女招聘員是48歲的蔡莎梅,她昨天承認一項欺騙罪名,被判坐牢七個月。主控官在庭上表示,冒領的口罩,足夠讓被告一人用上66年。
根據控狀,被告是在2020年6月到9月期間冒領口罩,她當時是一名招聘員,爲兩家公司處理工資表和工作准證的事宜。兩家公司因爲工作上的需要,在這期間爲被告提供外籍員工的外國身份證號碼,被告跟著將這些資料儲存在電腦硬盤裏。
淡馬錫基金會在2020年6月和9月先後兩次派發免費口罩,每人一套,每套兩個。公衆只要到指定的自動販賣機,輸入身份證號碼就可領取。
被告當時萌生貪念,想利用手上的資料領取更多口罩。她清楚知道,那些已經離開本地,或因疫情無法入境的客工,領取口罩的可能性較低,她于是手抄這些客工的資料,在三個月內50次來到楊厝港民衆俱樂部,從設在該處的自動販賣機領走397套總值3176元的口罩。
被捕後交出454套口罩
主控官在庭上指出,每套口罩平均可使用兩個月,被告冒領的這批口罩,足以讓她一人使用超過66年。
被告的行徑之所以被揭發,是因爲一名客工同年10月領取口罩時,發現口罩一個月前已被領取,警方在他報警後查看電眼畫面,掌握了被告身份。
被告被捕後不僅承認罪行,還交出454套口罩,數量比控狀裏提到的397套還多。然而,法庭文件並未透露多出來的口罩來自哪裏。
基于衛生理由,淡馬錫基金會沒有回收這批口罩。
代表律師在求情時表示,被告對自己的行爲感到非常懊悔,她想領取更多口罩是爲了給家人和朋友使用。主控官指出,被告剝奪了其他人領取免費口罩的權利,她的行爲不僅導致淡馬錫基金會蒙受金錢損失,對公衆也造成傷害。(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