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發生的華僑銀行釣魚短信騙案中,上當的用戶有學生、年長者、家庭主婦,甚至是專業人員。銀行用戶背景多元,他們熟悉科技的程度各異,因此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制定賠付框架時,可考慮爲某些用戶提供額外保障。
由金管局領導的支付理事會(Payments Council)去年7月已開始著手制定賠付框架,作用是在詐騙案發生後,讓金融機構和顧客知道該如何劃分責任和承擔多少損失。框架預計三個月內完成,過後將展開公共咨詢。
敦升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胡振昇律師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詐騙案不是銀行主導的,用戶被騙後一般難以起訴銀行追討款項,有了框架,顧客就多了一個索賠管道。與此同時,因爲雙方都必須爲騙案負責,這能讓顧客保持警惕。
“框架應該列明基本指導原則,根據金融機構和顧客的缺失來決定各自應承擔的損失。此外,每一名顧客的情況不同,一些較不擅于使用科技,因此框架也須留有余地,酌情處理個別案件。”
信約律師事務所副董事賴威良律師同樣覺得,金管局制定框架的一個著重點應是區分不同的消費者。
他說,金融機構擁有資源,可以遵守當局設下的條例,但用戶方面就較爲複雜。用戶的背景多元,例如不谙科技的年長者可能較易上當,當局可考慮規定銀行爲一些特定群體提供額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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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金管局昨天發出的文告,金融機構和用戶須承擔多少損失,取決于他們是否有履行應盡的責任。金融機構的責任是設定足夠的監管機制以及時阻絕可疑交易,用戶則得保護自己的個人資料,別隨意點擊鏈接。
學者:除了制定框架 也應有公平裁判過程
在責任劃分方面,新加坡國立大學客座教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學院原院長白士泮認爲,整體來說,銀行所擁有的資源和專業能力遠勝一般客戶,應該負起確保網絡交易安全的責任。
他提出,光有框架還不足夠,還得有公平的裁判過程。“在商議責任和賠付事宜時,應該考慮資深獨立網安專家的意見,尤其是涉及萬元以上的較大詐騙案,這樣才公平。”
消費者協會主席楊益財昨晚在面簿上貼文說,這個框架會列明金融機構和消費者在杜絕詐騙案中扮演的角色和責任,是正確之舉。未來若因金融機構采取的防範措施不足,導致消費者蒙受損失,消費者就可以放心,因爲該框架將確保他們得到公平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