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和團運動中,自八國聯軍攻進北京後,慈禧太後便授命李鴻章,慶親王等人與列強展開了談判,列強提出了十二條議和大綱。根據大綱,清廷很快與列強進行了合約細節的商討,各國與清廷都希望英國人赫德能夠發揮作用。他畢竟在中國官場任職多年,在中外都能說的上話。
1900年10月26日,各國公使向清廷提出議和條款、懲辦11名禍首,並要求予以討論,取得一致意見時,慶親王奕劻就拜會赫德,希望他參加這次討論會。但這個要求被赫德拒絕了。赫德說他參加會議,會給各國一種感覺,英國的意味太濃了,會引起各國的反感。“不過會議進行的一切情況,各國公使都會讓我知道,每一步他們都會和我磋商。奇怪的是,各種事情都要處理,忙得不可開交”。[1]
要赫德發揮作用,他當然是樂意的,他本來就希望各國和清廷按照他的意志行事,但是,他又爲議和的遲遲難以推進感到不滿:
各公使館仍在繼續討論它們將提出的要求,所以談判還未開始。這個要求上海會審公廨作某些改變,那個要求規定皇帝接見各國公使應遵循的禮儀,等等。因此,寶貴的時間都浪費在無聊的事情上了。貿易情況愈來愈糟,稅收隨之減少,無力償還債款,崩潰即在眼前。他們將護理總督廷雍(時爲代理直隸總督)在保定府處決,並且占據了(搶掠了?)皇陵(西陵)——作爲懲罰行動,可以認爲還算恰當,但肯定是不策略。殺了廷雍,會激怒所有的官吏;占據西陵,皇帝會因此不回北京,因而也就無法很快恢複秩序。德國也又在發號施令,命令太後回北京,要慶親王和李鴻章指示劉和張不得給西安的朝廷供應錢、糧和人力!所有這一切,都是令人失望的。[2]
現在,各國與清廷都希望赫德發揮作用,赫德也信心滿滿。他認爲這樣一來他將穩固他在海關的權力,在中西方增強自己的影響力。在各國向中國提出十二條大綱之時,赫德在給金登幹的信中就說:“27日,我將和他們(奕劻、李鴻章)見面,可能就有肯定的答複了。我認爲,他們不會提出反對意見,只能完全接受,我還沒有看到條件的文本,但我確信,其中沒有管理委員會條款。如果真是如此,海關將會發展,我們也將出人頭地!我真希望能年輕十年,因爲我還想再多幹十年的事情。但我擔心,我最多只能爲中國再幹一年了。然而,我自信還能完成很多重要的工作,並且使進步的車輪在未來軌道上開始運轉。”[3]
12月29日,英國駐華公使窦納樂拜訪赫德,問他在細節討論上有什麽意見?奕劻、李鴻章什麽時候開始討論細節問題?窦納樂希望赫德代爲轉達各國希望盡快商談細節的這層意思。對于商談細節,赫德建議說,當務之急應該是在懲凶和賠款問題上有一個結果,這樣就不會耽擱談判。赫德認爲,賠款問題是一個最重要的難題。這名外交官認同赫德看法,說在細節的談判中,會注重賠款問題的討論。
當天下午,赫德即來到總理衙門,說了窦納樂拜訪他的事情及各國將在賠款問題上進行談判。奕劻沒有正面回答,而是遞給赫德一個已經擬好的照會,說准備將這個遞交給公使團主席葛絡幹,告訴各國他和李鴻章已經將各國所提十二條大綱奏報給了皇上。奕劻就這個照會希望赫德提出意見,赫德看了之後,建議奕劻增加幾個字,表明朝廷將會接受各國的要求,但是各國應該停止派軍隊到各地,這樣人民才會安心,和平才會恢複。[4]
這個建議是奕劻沒有想到的,他連連稱贊。之後,奕劻又拿出了一個照會草稿,內容主要是針對各國所提條款的應對細節,以及滿足這些條款的辦法。赫德看了後說,他同意這個照會,但是向各國送出這個照會的結果將會在總體上耽擱問題的,所以這個照會應該晚一些時候發出。奕劻接受了赫德的建議。
12月30日,奕劻和李鴻章照會各國公使,告知各國,朝廷已允准十二條議和大綱,請各國確定會談時間和地點,以便商討細節問題,並請各國不要再派兵前往各州縣城鎮。[5]這個照會等于向列強宣布了清廷接受各國提出的條件,但因“大綱”具體條款既未在照會中載明,也沒有在谕旨中發布。各國公使擔心將來引起歧義和爭執,便要求奕劻和李鴻章在各國提供的議和大綱上簽字畫押。奕劻和李鴻章接受了這個要求。
1901年1月16日,奕劻與李鴻章在議和大綱上蓋印畫押,宣告了清廷接受列強提出的議和條件。這也意味著清廷期盼已久的議和談判正式開啓。經過多次談判,清廷最終與列強簽訂了《辛醜條約》。
參考文獻:
[1]陳霞飛主編:《中國海關密檔:赫德、金登幹函電彙編1874—1907》,第七卷,第111頁。
[2]陳霞飛主編:《中國海關密檔:赫德、金登幹函電彙編1874—1907》,第七卷,第114頁。
[3]陳霞飛主編:《中國海關密檔:赫德、金登幹函電彙編1874—1907》,第七卷,第138頁。
[4]張志勇:《赫德與晚清中英外交》,第257頁。
[5]天津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編:《1901年美國對華外交檔案》,齊魯書社1983年版,第7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