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昨天(1月29日)發表文告,自行進行抗原快速檢測(ART)結果呈陽的2019冠狀病毒患者必須在完成基本疫苗接種的大約五個月後接種追加劑,才能延長“完成疫苗接種”資格的有效期。接受輪流定期檢測(RRT)或活動前檢測(PET)結果呈陽的病例同樣如此。
疫苗新政適用範圍
ART(抗原快速檢測), RRT(輪流定期檢測), PET(活動前檢測)
結果呈陽性的新冠確診者。
衛生部指出,這是因爲這些病例一般會在第二級醫療程序下進行自我隔離,當局的醫療記錄不會有他們受感染的記錄。因此,這些病例必須在完成基礎疫苗接種的大約五個月後接種追加劑,才能延長“完成疫苗接種”資格的有效期。
2個月14日起,
18歲及以上的人必須在完成基本疫苗接種的270天內接種追加劑,
才算完成疫苗接種。
至于完成基本疫苗接種後確診的病例,衛生部指出,他們仍然應該接種追加劑,獲得更長遠的保護。
但是,如果你是就醫後或入境時確診,保健資訊網(HealthHub)已有相關記錄,而你不想接種追加劑,你也可以選擇不打。這次感染就算是你的“追加劑”,系統會自動更新,你無需采取任何行動。
混打疫苗並且感染過,是否需要打追加劑?
衛生部:答案很複雜,會在官網增設‘計算器’
也有許多人詢問,混打不同信使核糖核酸(mRNA)疫苗、科興疫苗或國藥疫苗並且感染過冠病是否要打追加劑。衛生部指出,答案很複雜,要看接種疫苗和受感染的順序以及間隔時間,因此衛生部將會在官網增設“計算器”,方便公衆查詢是否需要接種追加劑來延長“完成疫苗接種”資格的有效期。
衛生部也籲請公衆,不要靠血清檢測來爭取豁免施打追加劑,因爲血清檢測無法證明他們可否抵抗冠病重症。
此外,血清檢測呈陽可能是受感染或接種疫苗所致,若無明確時間點,也難以判斷可否豁免接種追加劑。衛生部建議公衆,若有疑慮,請接種追加劑,得到妥善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