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滿女傭嫌自己食量大,青年醉後對女傭破口大罵,還對女傭拳打腳踢,導致她的臉部多處骨折,青年昨天被判坐牢七個月。
這起案件發生在2020年5月29日,地點是被告位于後港6道的組屋單位,受害者則是來自緬甸的27歲女傭。
被告蘇裏亞(25歲)面對兩項蓄意傷人的罪狀,控方以其中一項提控。被告昨天被判坐牢六個月和賠償受害者8500元,但是因經濟拮據而以坐牢一個月作爲替代。
根據案情,當天是被告父親的生日,全家准備一起慶祝,被告因獨自喝下750毫升烈酒而酩酊大醉。
在晚上8時30分,被告母親交代女傭去廚房替被告切一些果凍。當女傭在廚房准備時,被告叫女傭爲他准備食物,隨後因女傭說他食量大,並且沒有按照他的要求切果凍而勃然大怒,對女傭開罵,被告母親介入並責罵被告。被告原本和母親一起走出廚房,但不久後又返回廚房襲擊女傭,直到家人上前制止才停手。
女傭因傷入院八天
受傷的女傭隔天到盛港綜合醫院求醫,被診斷出臉部多處骨折、眼眶血腫和眼球結膜下出血,入院八天接受治療。
主控官表示,受害者事後不再爲這家雇主工作,隔了兩個月才找到新雇主,因此促請法官除了判被告坐牢七個月以示懲戒,也下令他賠償受害者的身心傷害和經濟損失。
代表律師替被告向法官求情時說,被告被母親責備後看見女傭得意地笑,因此被激怒,但法官不接納,認爲這不能作爲被告出手打人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