蚬殼東方石油公司前職員承認與另兩個主謀策劃與主導本地曆來最大規模的煉油廠偷油案,所失信的燃油價值超過1億2773萬元。他把自己犯罪所得的563萬余元,大部分用來在本地與海外購買公寓,加上名車、名表、投資外彙、賭博等,甚至與同夥開設餐廳來洗黑錢。
偷油案發生于2007年至2018年,三個主謀當時都是蚬殼東方石油公司(Shell Eastern Petroleum)的職員。他們拉攏多名同事參與勾當,也與海外油槽船人員勾結,並且賄賂獨立測量員,以免盜油行爲被當局發現。
主謀之一祖安迪(Juandi Pungot,45歲)一共面對85項監守自盜、轉移犯罪所得款項,以及抵觸防止貪汙法令的控狀。案件昨天在高庭過堂,讓祖安迪認罪,他也是本案中首名認罪的主謀。控方要求判祖安迪坐牢29年11個月,案件擇日下判。祖安迪目前以55萬元獲准保釋在外。
祖安迪于2004年加入蚬殼,在毛廣島的煉油廠當技工,後來擢升爲駐岸卸油人員,每月收入約6000元。根據案情,2007年至隔年初,祖安迪先後找上兩名同事拉迪夫與穆紮法,開始串謀偷公司燃油。這三個主謀也陸續拉攏其他職員參與盜油勾當。
犯案時,祖安迪與其他同夥分工負責不同環節,包括接洽海外油槽船的人員、偷油時操作控盤或支開管工,以及到公海脫售失信的燃油等。
每月平均偷油兩次 所得款項所有同夥分享
他們也故意調整測量表,以免有人察覺燃油量有異,同時也調整閉路電視攝像鏡頭的角度,避免非法活動被拍下。祖安迪等人每月平均偷油兩次,所得款項與所有同夥分享。
調查顯示,多年的犯罪行爲讓祖安迪個人取得至少563萬零398元。他以各種方式洗黑錢,包括購買名表與名車、在本地、泰國與印度尼西亞買房、投資外彙和賭博等。2017年1月,祖安迪也與兩個同夥合開日本餐廳,創業資金來自他們的犯罪活動。
蚬殼過後發現無故損失大量燃油,于2017年8月報警,進而揭發這起大規模盜油案。之後,公司耗費600萬元實行各項措施,包括設置新防盜電眼、測量軟件和加強監管機制,以防日後發生類似盜油事件。
控方昨午進行判刑陳詞時指出,本案的盜油規模前所未有,被告失信的燃油價值達1億2773萬9404元。此外,考慮到被告與同夥們的犯案時間長,以及影響新加坡煉油業的聲譽等判刑因素,控方認爲,將近30年的監刑是合適的刑罰。
去年7月,另有兩名蚬殼前職員阿什拉夫和薩達戈潘,因參與偷油案而分別被判監九年六個月及六年八個月。其他同夥的案件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