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二(1月25日),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抵達民丹島(Bintan)與印尼總統佐科舉行新印領導人正式峰會。在會談中,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亞就三項長期雙邊課題達成協議,包括調整新加坡與雅加達飛航情報區之間的界限的問題。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左)與印尼總統佐科舉行新印領導人正式峰會
新印雙方共同見證兩國代表簽署相關協議並交換信件,承諾讓三項協議同時生效。這三項協議是:
有關調整新加坡與雅加達飛航情報區(Flight Information Region,簡稱FIR)範圍的FIR協定
雙邊引渡條約
防務合作協定與相關的實施協議
會後,李總理表示,這三個課題對兩國而言十分重要,它們幾十年來一直在新印的雙邊議程上,雙方曾多次合作和討論這些課題。這是一組“平衡雙方利益”(balanced)的協議,以開放包容和具有建設性的方式解決了新印長期存在的三個雙邊問題。
新加坡國務資政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Teo Chee Hean)發文說,兩年半的談判過程既緊湊又富有成果。新印兩國本著信任和真誠,顧及彼此的核心利益和權益,達成了一組平衡、互利和持久的協議。
李總理在峰會中強調,關于FIR範圍的調整,不僅不會影響樟宜機場的運作,還將提高空中交通的安全性和效率。
調整後的雅加達FIR,涵蓋了印尼部分領空。印尼允許新加坡在未來的25年中繼續提供空中航行服務。這項FIR協議經雙方同意後可延長期限。
FIR是各國負責向民航機提供飛航情報和預警服務的區域,由國際民航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劃定,與領空是不同的概念。雖然新加坡FIR包括了部分的印尼領空,但是政府一再表明,FIR不是主權問題,而是爲航空交通的安全管理而劃定的協議。
李總理在峰會後聲明,FIR協議是一項保證。印尼將航空服務管理責任,委托給新加坡,即由樟宜機場來進行這項工作,這確保了樟宜機場在營運、維持民用航空的安全,以及長期增長和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根據外交部文告,FIR協議考量了國際民航組織的規則與條例,並將按照商定的程序提交給該組織批准。
新印兩國早在2007年就已簽署雙邊引渡條約,以及防務合作協定與實施協議,但之後印尼國會不再批准。李總理指出,兩國昨天再次承諾將落實這些協議條約,接下來須經由各自國會批准和實施。他認爲,引渡條約將加強兩國在打擊罪犯方面的合作,向投資者發出明確的積極信號,國防合作協定則將加強兩軍合作,推進防務關系。
佐科在受訪時透露,此次簽署的引渡條約,將原本15年的追溯力延長到18年。他表示,展望未來,新印雙方將在互利互惠的原則基礎上,繼續加強兩國的執法合作、提升航空安全和防務安全。
印度尼西亞和新加坡在此次峰會中還簽署了其他協議,包括中央銀行合作、綠色轉型、疫苗識別和國防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