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勸請公衆提高警惕,若不要陷入騙案,成爲騙子同夥,公衆應拒絕將個人的銀行賬戶或手機線路借給他人使用。若對方拿這些賬戶或手機犯罪,賬戶或手機持有人也得承擔責任。
刑事偵查局的警員在上周三與周四(2月16日與17日)展開的全島執法行動中,逮捕了13名嫌犯,並查獲一組手機、銀行卡、SIM卡、2760元的現金、以及兩只勞力士(Rolex)手表,總值3萬5600元。
警方今晚(2月20日)發文告說,9名年齡介于19歲至21歲的男子和四名年齡介于19歲至22歲的女子涉嫌參與當局在去年12月至今年1月接獲的華僑銀行釣魚騙案,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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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也說,警方會竭盡所能追查任何涉嫌參與詐騙的人,並嚴正看待任何涉及詐騙的行爲,嚴懲不法之徒。
七名男嫌犯2月18日在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協助他人保留或轉移贓款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他們可面臨最長10年監禁,或最高罰款50萬元,或兩者兼施。他們目前被還押,接受進一步調查。另六名嫌犯正協助警方調查。
文告指出,自去年12月華僑銀行釣魚短信詐騙案被揭發後,警方便密切關注有關通報。經過詳細調查,警方確認13名參與華僑銀行釣魚騙案嫌犯的身份。
(早報訊)因涉及華僑銀行釣魚騙案,13名年齡介于19歲至22歲的男女遭警方逮捕,其中七人已在上周五被控上法庭,另六人正協助警方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