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月22日),新加坡一名父親因爲多年前非禮了當時還在上幼兒園的女兒,被判監禁三年四個月。考慮這名父親已年過五旬(61歲),最終以四個月的監禁替換了原本的鞭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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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某日的下午,就只有父女兩人在家。當時被告的女兒還小(大概5、6歲),仍在上幼兒園。
那天,父親叫女孩進房間,一把她抱到了自己的大腿上。據女孩回憶,當時父親上身裸露,下體也只圍了一條浴巾。父親不僅抓住女孩的手來觸摸自己的下體,更是他把自己的手伸近女孩的內褲,非禮她的下體。
因當時年紀很小,女孩雖然感到非常害怕與不適,但她也沒做任何的反抗,只是找了個借口離開了房間。
過了9年,女孩在學校上性教育課時,想起了父親曾經對自己過的事。這些可怕的回憶讓她驚恐症發作,把實情告訴了學校輔導員,這才讓父親的罪行公之于衆。
被告目前已經61歲了,他否認自己的罪行,堅稱是女兒誤會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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