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夜克拉碼頭人群聚集倒數,再有六名青年涉觸犯多項安全管理措施將被控,另有11人因違反安全管理措施,接獲1000元的銷案罰款。
市區重建局昨日發文告說,針對去年12月31日在克拉碼頭群聚慶祝新年事件展開的調查有新進展,再有六名19歲至23歲的青年因觸犯多項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的安全管理措施,將在今天被控上法庭。
另外,11人因違反安全管理措施,接獲1000元的銷案罰款。
在此之前,已有四名青年在1月25日被控在跨年夜在同個地點觸犯多項安全管理措施,另外四人因違反安全管理措施,接獲1000元的銷案罰款。
四名青年年齡介于19歲至22歲。他們被指在今年1月1日淩晨零時許,在克拉碼頭的李德橋(Read Bridge)附近違反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包括在戶外拒戴口罩,以及沒有與他人保持一米距離兩項罪名。案件展至3月8日過堂。
迄今,共有10人因這起事件被控或將被控上法庭,15人接獲銷案罰款。
若違反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的罪名成立,觸犯者可面臨最高1萬元罰款,或最長六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文告指出,對于其他人的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若有人被發現違反安全管理措施,當局將對他們依法處理。
市建局提醒公衆,疫情當前,大家應遵守安全條例,肩負起社會責任,當局將毫不猶豫對違規的個人或商家采取執法行動。
迄今,共有10人因這起事件被控或將被控上法庭,15人接獲銷案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