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食閣前經理在任職期間,謊稱顧客使用購物券付款,將現金放進自己的口袋,使用此伎倆在約兩個月內失信4萬8517新元(約14萬5551令吉),把錢拿去買禮物打賞他認爲漂亮的海外網絡主播,落得被判坐牢8個月的下場。
35歲被告洪俊賢(譯音)前日承認一項失信罪,遭法官判處監禁8個月。
案情顯示,案發時身爲淡濱尼口福食閣經理的被告,負責向攤主收取當天顧客用來付款的購物券和現金收入,隔天將現金存入口福銀行戶頭,每周把購物券交給區域經理。
新加坡政府是在2020年6月推出社理會鄰裏購物券計劃,以抵消日常費用和協助受冠病疫情影響的鄰裏商店和小販。
口福接受顧客使用購物券購買食物和飲料,如果顧客用購物券付款,攤位會記錄爲“現金購買”,並向顧客收取購物券。
2021年5月,被告發現區域經理沒問起購物券,他也發現日常銷售收入和存入銀行的款項出現出入,區域經理也沒留意到。被告認爲有機可乘,決定挪用款項。
被告私吞當天部分收入,其余存入銀行戶頭,不足之數用購物券填補,換句話說,被告誇大購物券的數目。
被告在2021年5月1日到6月30日之間,總共失信4萬8517新元,他把錢拿去買禮物送給他認爲漂亮的網絡主播。
控方指,被告的行爲可能導致飲食場所不願接受顧客用購物券付款,因爲它們認爲購物券的付款方式可能産生漏洞。此外,對于財物犯罪案件,涉及數額越高,刑罰應該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