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 大家好! 在上一期專門給大家分享了新加坡家族辦公室的詳情,並解釋了家族辦公室與新加坡移民條例的關系,希望能幫助到大家。如果有想在新加坡設立家族辦公室並計劃移民新加坡的朋友,可以直接聯系我咨詢更細致的流程和方案。
今天我們重要來談一下新加披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的移民政策。這也是新加坡政府最直接有效的移民方式。被批准的申請者可以直接立即獲得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並在兩年後可以轉爲新加坡國籍。
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是由新加坡經濟發展局轄下的聯系新加坡部門所策劃 管理。聯系新加坡部門主要與企業主和企業家建立聯系,協助他們在新加坡進行 投資與拓展業務。
有意在新加坡創業或者進行投資的人士可以通過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申請新加坡永久居留權(PR)。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准則,才有資格通過本計劃申請爲新加坡永久居民。
投資方案
方案 A: 投資不少于新幣兩百五十萬元建立新的商業實體或擴大現有的業務營運。
方案 B: 投資不少于新幣兩百五十萬元于主要投資新加坡企業的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基金。
方案 C: 投資不少于新幣兩百五十萬元于一家成立于新加坡的新或現有單一家族理財辦公室。該辦公室必須管理不少于新幣兩億元的資産*。
您可以提交不多于兩家公司以達到營業額的最低門檻。其公司必須屬于批准行業列表中至少一項商業領域。
若您的公司是上市公司,您必須是最大個人股東之一。
請上新加坡經濟發展局網站 www.edb.gov.sg/gip 下載最新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基金列表。
* 只要其離岸資産中有不少于新幣五千萬的可投資資産已轉入新加坡並在新加坡單一家族理財辦公室持有,該離岸資産便可作爲管理資産的一部分。
投資方案評估標准
只要其離岸資産中有不少于新幣五千萬的可投資資産已轉入新加坡並在新加坡單一家族理財辦公室持有,該離岸資産便可 作爲管理資産的一部分。
全球商業投資計劃的審批流程
注意: 全球商業投資計劃的審批流程約九至十二個月。所遞交的申請將會接受盡職調查。若申請者提交的申請表格不完整, 審批過程將延長 。
您的配偶及未婚子女(二十一歲以下)可以作爲附屬申請人與您同時通過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申請永久居留權。男性附屬 申請人將需要服兵役。請上 www.cmpb.gov.sg 查詢更多新加坡兵役相關資訊。父母、已婚子女、以及年滿二十一歲以上的 未婚子女不可通過您的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申請永久居留權。他們可申請長期探訪准證 (LTVP) 。該准證的有效期取決于您 的再入境許可證(REP)的有效期。
批准後的投資規定
在獲取永久居留權原則性批准函的六個月有效期內,您必須落實承諾的投資。您必須通過在新加坡以您自己的姓名開設的獨立個人銀行賬戶進行至少兩百五十萬元新幣(取決于您的投資方案)的投資。完成該投資後,您必須向新加坡經濟發展局提交投資證明文件。
有關文件包括:
i. 投資證書認證副本 (例如:投資方案A或C的股權證明書等)
ii. 銀行對賬單,以證明您的投資是通過在新加坡個人名義注冊的獨立銀行賬戶進行的
iii. 您已簽署同意投資條款和條件的保證書
iv. 銀行資信證明書證明您的新加坡銀行賬戶沒有嫌疑活動。銀行資信證明書必須列出您的:- 姓名 – 護照號碼 – 賬戶類型 – 賬戶號碼
注意事項:
– 若在英國或英聯邦制國家境內簽署投資條款和條件的保證書,需由公證處治安法官或由當地 國家法律認可的執行官見證。
– 若在新加坡境內簽署,需由一名新加坡的宣誓官、治安法官或被認可的公證人(Notaries Public Act Cap.208)見證。- 若在非英聯邦國家境外簽署(例如:中國),需由新加坡大使館/總領事館見證。
-您所需要提交的文件清單取決于您的投資方案。申請者獲得永久居留權原則性批准函後,將會收到發送至新加坡經濟發展 局的電郵。該電郵內將列出您所需提交的文件清單。
-認證副本須由新加坡經濟發展局認可的國際知名或新加坡注冊的會計事務所 、銀行、律師事務所或信托公司提供。
-認證副本須由新加坡經濟發展局認可的國際知名或新加坡注冊的會計事務所 、銀行、律師事務所或信托公司提供。
正式成爲新加坡永久居民的手續
收到您的投資證明文件和保證書後,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 (ICA) 將書面通知您,說明您的永久居留 權已獲最終批准 (Final Approval)。您必須在獲取最終批准函一年內辦理永久居留權的相關手續,正 式成爲新加坡永久居民。
再入境許可證(REP)的有效期
當您的永久居留權正式生效後,您將獲得有效期爲五年的再入境許可證。五年後,若您符合條件, 將可以續簽您的再入境許可證。該准證可讓永久居民在新加坡境外時保留他們的永久居留權。
政府說批准的移民行業清單:
(a) 航空業
(b) 新能源、潔淨能源業
(c) 汽車工程業
(d) 化工業
(e) 消費産品業 (如香精香料、飲食營養、快速消費品行業)
(f) 電子業
(g) 能源業
(h) 工程服務業
(i) 衛生保健業
(j) 信息通訊産品及服務
(k) 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業
(l) 海洋事務與離岸工程業
(m) 傳媒業
(n) 醫療技術業
(o) 納米技術行業
(p) 自然資源業 (如金屬、礦業、農業大宗商品行業)
(q) 安防産業
(r) 宇航業
(s) 航運業
(t) 制藥及生物科學業
(u) 精密工程業
(v) 專業服務業(如咨詢服務業、設計行業)
(w) 藝術類商業 – 實體藝術品商業,如拍賣行,藝術品存儲 – 演藝類藝術商業 (x) 體育商品業
(y) 家族事業及金融服務
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基金(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 Fund, 簡稱 GIP Fund )是授予有興趣從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申請者處籌集資金、並經過核准的基金。
從2012年起,新加坡經濟發展局便引入了一項獨立的基金評級機制,將其作爲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基金的申請和評選流程的重要環節之一。
美世(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被委任爲獨立評級機構。美世的評級審查基于對基金三大方面的綜合考量:
公司人員
投資意向的産生和業務管理
投資流程
投資組合的構建和實施過程
運作管理
公司治理,監管,控制,科技和投資行政
符合評級標准的基金將會獲得“首選提供者”評級。
按照2019年8月的評級機制,共有2只基金被認證爲“首選提供者”,有資格參與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
通過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批准的基金需要在首次批准後的集資期間進行持續審核,以再次確認其已獲得的評級,並且確保其符合新加坡經濟發展局的相關要求。
最新的審核評級已于2019年10月完成。
所述2只基金以其經理人名字的首字母爲序在下表列出:
注:其他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基金已結束資金募集活動,不再接受投資。
兩支GIP基金名字:
Jungle Leaders I Pte Ltd
Website: www.jungle-ventures.com
One George Street #07-02 Singapore 049145
Tel: (65) 6260 0557 Fax: (65) 6260 0556
Phillip Ventures Enterprise Fund 6 Ltd
輝立企業創業基金 6 有限公司
Website: www.phillipprivateequity.com
250 North Bridge Road
#06-00 Raffles City Tower Singapore 179101
Tel: (65) 6212 1834 Fax: (65) 6338 9778
免責聲明和使用條款:
在使用全球投資者計劃基金(統稱爲“GIP 基金”)清單之前,請仔細閱讀以下的使用條款。新加坡經濟發展局建議全球投資者計劃的有意申請者咨詢獨立專業意見。使用此 GIP 基金清單的任何人 或一方(可能是“用戶”或“申請者”)承認並同意,這份 GIP 資金清單上的所有信息均按“原樣”提供參考。
申請者投資 GIP 基金純屬個人決定。雖然 GIP 基金由獨立評級機構評估審核其投資流程和運作管理,但這並不代表對于任何基金的認可或保證。
此外,申請人應注意以下事項:
•在獲得原則性批准(AIP)的前提下,申請者可以對此 GIP 基金清單所列出的任何一支基金進行投資。申請者的 GIP 基金選項不會影響新加坡經濟發展局對于其申請的評估。
•申請者必須在獲得 AIP 的六個月內將 250 萬新元投入所選則的 GIP 基金,並允許將投資金額分配至最多 2 支不同的 GIP 基金。•申請者的投資價值可根據市場情況下降或上升,也有可能無法收回全部投資額。申請者可能因投資 GIP 基金而蒙受損失。
•有關新加坡全球投資者計劃的條款及細則,請參閱 GIP 電子申請表,並登陸 www.edb.gov.sg/cn/gip 了解更多相關信息。
•建議申請者在進行投資前充分了解各 GIP 基金的收費項目。
用戶及申請者承認並同意,新加坡經濟發展局均不對由以下緣故所産生的後果所導致的索賠或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潤損失,業務中斷或信息丟失)承擔責任或義務,包括:
•GIP 基金的投資組合;
•GIP 基金的業績和盈利狀況;
•GIP 基金在業務,商業或其他方面的風險;
•GIP 基金投資價值的下降(包括投資本金的下降);
•申請者對于任何 GIP 基金的投資;及
•申請者與 GIP 基金進行的其他交易和/或安排。
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GIP,已經是一個比較成熟的移民途徑,簡單有效,廣受青睐。該計劃可以結合創業,基金和家族辦公室一起進行,不但實現移民,也可以獲得投資辦企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