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樂怡度假村。 圖: Agoda
夜店經理和四名男子把一名爛醉女郎載到白沙樂怡度假村,途中非禮了她,他的兩名友人則在度假村分別強奸和性侵女郎。
32歲被告Yong Chun Hong早前承認一項共謀非禮罪,昨天(21日)被判入獄八個月和鞭打兩下。
被告案發時是烏節路一家夜店的經理。涉案另外四名男子是41歲Yap Chun Chieh、36歲Gan Soon Chai 、29歲的Tay Boon Huat和43歲Yeo We Chieng。他們是朋友,前兩人也是他的同事。
除了Yeo We Chieng,其他三人早前被治罪。Yap Chun Chieh在強奸和非禮罪名下,被判坐牢12年又三個月和10下鞭刑。Tay Boon Huat承認性侵,入獄10年又三個月,外加鞭刑五下。Gan Soon Chai則拍攝女郎遭性侵視頻,判監15個月和罰款2萬零800元。
案件發生在2018年9月17日,受害者案發時24歲,目前27歲。案發當天淩晨,她和一些朋友到夜店喝酒。她喝了很多酒。後來,她的友人離開夜店,把她一個人留在夜店。
當吋,Yeo We Chieng和 Tay Boon Huat 在夜店喝酒。他們走過去和受害者一起喝酒,被告也加入他們。
清晨6點多,被告叫Yap Chun Chieh叫車送受害者回家,當時,受害者醉得很厲害,走路都有困難。 Yap Chun Chieh扶著受害者到德士站。
早上7點左右,被告在夜店打佯後決定開車去白沙樂怡度假村,Tay Boon Huat在度假村預訂了客房。
Yeo We Chieng開車經過德士站,看見Yap Chun Chieh和受害者在那裏,便叫Yap Chun Chieh跟他們一起去,同時把受害者載去度假村。
途中,Tay Boon Huat拉下受害者的上衣,與Yap Chun Chieh一起非禮受害者胸部。被告則隔著胸罩捏受害者胸部。
一行人來到度假村,Yap Chun Chieh強奸了受害者,Tay Boon Huat隨後也性侵受害者。Gan Soon Chai則用手機拍下過程。
受害者醒來後發現遭性侵,于是報警,被告等人過後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