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22歲以下的年輕男女因涉及華僑銀行釣魚騙案被捕,由于涉案者年紀偏小引起關注。
律師指出嫌犯雖然年輕,但不會因爲年紀小就能輕易逃過刑罰,因爲法官判刑的輕重取決于嫌犯涉案的程度、涉及的金額和是否從中受益等。
《聯合早報》報導,介于19歲至22歲的九男四女,因涉及去年12月至今年1月發生的華僑銀行釣魚騙案而遭警方逮捕,其中在上周五被控的七男年僅19歲至21歲,引發詐騙案犯者是否低齡化的討論。
福爾敦律師事務所的王紹強律師指出,年齡雖然是決定判決和刑期的因素之一,21歲以下的罪犯可被判接受改造訓練或緩刑監視。
他也說,即使他們不是案件主謀或犯罪集團的核心成員,也不會因爲年紀輕就能逍遙法外。
王紹強舉例說,有一名被告在犯案時年僅18歲,因涉及冒充公務員騙案,2020年在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和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下被判改造訓練六個月。
“在這起案件中,法院判決時考慮了被告的年齡、是否爲初犯、罪刑的嚴重性、騙案的普遍性和受害者人數的多寡等。最終,法院決定以阻嚇爲判決目標,判處被告接受改造訓練,而不是緩刑監視。”
資深律師藍國慶指出,這類案件判刑的輕重,一般得視嫌犯涉案的程度、涉及的金額和是否從中受益等。
由于這個案件還牽連到國家金融體制的安全,所以年齡未必能成爲脫罪的理由。
被提控的七名青年是鄭明彥(19歲)、孔嘉權(19歲)、蘇俊炎(19歲)、白勇容(19歲)、莫哈末·德海爾丁·依斯幹達(20歲)、林凱澤(21歲),以及梁俊賢(21歲)。
他們被控在去年12月期間充當錢騾,各自擁有至少一個戶頭,並將戶頭交給兩個身份不明的人使用,這些戶頭相信後來被用來接收來自華僑銀行詐騙案的贓款。
四名被告也涉及其他案件。蘇俊炎涉嫌在去年7月在渣打銀行開設戶頭,並將戶頭交給身份不明者進行交易;梁俊賢和孔嘉權曾涉嫌參加私會黨,還與其他男子毆打四人;白勇容則被指涉及搶劫和偷竊罪。
受訪輔導員指出,由于青少年的法律意識淡薄且缺乏判斷力,容易成爲犯罪同夥,導致犯罪者有年輕化的趨勢。
觸愛綜合家庭服務資深輔導員黎鳳玲說:“青少年的心智尚不成熟,又對法律的觀念不強,不會判斷和分辨是非,容易受同齡人的影響而犯罪。因此我們有必要加強青少年的法律意識,以及讓他們認清犯法須面對的後果。”
從事輔導近30年的亞杜蘭生命輔導中心創辦人王其俊(67歲)認爲,年輕人爲了賺快錢,往往沒有考慮犯罪的嚴重性,存有僥幸心態。
王其俊說,現在犯罪行爲大多利用科技進行,青少年對科技的掌握能力導致他們更容易陷入罪案,不用出家門也能犯法。現今父母都忙于工作,因此學校與輔導機構在正確指引青少年方面就扮演更重要的角色,能爲他們提供正確的指引,讓他們知道如何遠離不良的環境,避免走上歧路。
黎鳳玲認爲,父母不應該只灌輸孩子讀書是爲了賺錢的觀念,否則孩子會誤以爲賺錢才是最重要的,進而不擇手段地達成目的。
“家長應該確保孩子有正確的金錢觀,並且使用正當的方式去達成目標。”(部分人名譯音)
資料來源:《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