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衛生部在之前發布過一個公告,從2月1日起,接種冠病疫苗將成爲申請長期證件、工作證件和永久居留權,以及更新工作證件的條件。
也就是說,除非健康原因,否則12歲以上者,必須打疫苗才能簽發PR。
現在,這一政策,正式開始實施了。
這是來自客戶的一封批准信,是2月批准的,在這封批准信上,已經明確說明了這一事實,除非健康原因無法接種,12歲以上申請者如果未接種,不在全國疫苗接種名冊中,則必須完成接種才能獲得永久居留權。
在這之前1月份的批准信上,是沒有這一內容的。政府動真格的了,朋友們,提個醒哈,還沒有接種疫苗的抓緊時間了,不光是爲了簽發PR順利,也是對自身的一種保障不是?
除了這一變化,還發現,ICA的IT系統也發生了一些變化:
如圖,在提交申請之後,查詢PR狀態的時候,可以看到增加了一些連結,方便在申請條件發生變化時,可以直接在網上更新。 但是!!!
什麽情況可以online更新?
怎樣更新?
是網上直接更新還是寫郵件請長官幫忙更新?
不同的申請條件變化,也有不同的注意事項,我們建議,不要隨便操作。已經走到提交完申請這一步了,不要因爲亂操作導致不必要的損失,不妨咨詢專業人士,根據情況,幫您處理。
上次提到過,PR簽發延期變爲可以直接網上申請,國外大學的名稱提交時也從輸入變爲選擇全稱,而這一次,是申請條件發生變化網上更新等等。可以看出,PR改成網上提交申請之後,申請的流程一直在不停地智能化和優化。
規則變了,申請PR的思路也得跟著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