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成本持續上漲,從2024年1月起,可焚化垃圾處理費將從目前的每公噸77元提高至88元;不可焚化垃圾處理費也從每公噸97元增至124元。
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長傅海燕昨日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永續部開支預算時,透露上述消息。
可焚化垃圾處理費是由公共垃圾與一般垃圾收集業者支付,以將可焚化垃圾送往廢料轉化能源(waste-to-energy)廠處理。
不可焚化垃圾的處理費則由一般垃圾與有毒工業廢料收集業者支付,以將不可焚化的垃圾送往實馬高垃圾埋置場(Semakau Landfill)處理。
傅海燕說,上述費用的調整將從2024年1月1日起生效。國家環境局將發通知信給業者,給他們足夠時間作出調整。
“我們鼓勵所有企業采取可持續的做法,減少制造垃圾,並進行更多回收,爲建設更環保、零廢棄的新加坡盡一分力。”
另一方面,我國自去年7月起,規定大型電子産品制造商和進口商須負起制造商延伸責任(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簡稱EPR)。自實施以來,受委業者歐綠保集團(ALBA Group)已收集約3500公噸的消費電子垃圾,占2020年消費電子産品供應的8.5%。
傅海燕說,當局目前著手制定包裝容器的EPR計劃,率先實施的是飲料包裝回收計劃。
在這個計劃下,包裝飲料的價格將包含一筆定金,當消費者在回收用過的飲料包裝後,便能取回定金。
環境局去年12月成立由業界、學術界和社會代表組成的小組,促進這項計劃的發展。過去兩年,當局已聯系超過100家大小型制造商,包括進行問卷調查、與個別公司與商聯會進行一對一的接觸等,也咨詢了其他利益相關者如零售商、廢料管理公司和公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