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重申本地金融機構不得與指定俄羅斯銀行及實體有任何商務往來,這些指定銀行爲俄羅斯外貿銀行、Vnesheconombank、Promsvyazbank,以及俄羅斯銀行。指定實體包括參與向俄羅斯運送軍事相關貨物或某些電子、電腦或電信物品活動的實體。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昨天(3月14日)發通知給本地金融機構,公布針對俄羅斯所采取的各項金融制裁措施細節,並重申本地金融機構不得與指定俄羅斯銀行及實體有任何商務往來,同時得立即凍結這些銀行的資産和資金。
這些指定銀行是俄羅斯外貿銀行(VTB Bank)、Vnesheconombank、Promsvyazbank,以及俄羅斯銀行(Bank Rossiya)。它們都是國有或被視爲與俄羅斯總統普京政權有密切聯系的銀行。指定實體則指參與向俄羅斯運送軍事相關貨物或某些電子、電腦或電信物品活動的實體。這些實體清單接下來將被確認並添加到通知中。
金管局說,作爲對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的回應,我國政府對指定的俄羅斯銀行、實體及在俄羅斯的活動,以及有利于俄羅斯政府籌款的活動等,采取了針對性的金融制裁。
爲確保這些措施得到落實,金管局指示所有金融機構從即日起遵守通知的規定。
數碼支付代幣服務供應商禁止助規避措施交易提供便利
金管局說:“這些措施適用于新加坡的所有金融機構,包括銀行、金融公司、保險公司、資本市場中介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支付服務供應商。因此,數碼支付代幣服務供應商也不准爲可能有助于規避金融措施的交易提供便利。”
當局是根據金管局法令第27A條,實施這些針對性金融制裁措施。
根據通知,本地金融機構禁止爲俄羅斯政府和俄羅斯中央銀行,以及由他們擁有、掌控或代表他們指示行事的任何實體,進行金融交易、提供金融援助或籌集資金的相關服務。
此外,金融機構不得與在頓涅茨克和盧甘斯克等地區從事某些領域活動的相關人員,進行金融交易或提供金融服務。這些領域爲運輸、電信、能源以及石油、天然氣和礦産資源的勘探、開發和生産等。
金融機構如果違反任何條例,即構成犯罪,一經定罪,可被處以不超過100萬元的罰款。
金管局呼籲本地金融機構,在建立業務關系或提供金融服務前,應確保不與俄方指定個人和實體打交道。金融機構也須對照指定個人和實體名字(和別名),以篩選客戶和實益擁有人。
除了列出禁止進行的金融活動,金管局也在通知中列明不被禁止的付款和交易詳情,包括支付指定銀行和實體的基本費用和某些服務的“合理費用”如保險費、雇員薪酬、稅收、公用事業或電信費用,以及遵守監管要求所需的費用等。
此外,這些限制不適用于提供審計、稅務、法律或工資服務而收取的合理專業費用及相關開支。
金管局提醒,金融機構進行任何沒被禁止的交易或支付活動時,必須保留准確、完整和可讀的紙質或電子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