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周一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武士刀砍人事件。(讀者提供)
作者 李國豪
智慧型手機的普及,讓現代社會人人都有成爲公民記者的潛力。一個按鍵,就能記錄眼前發生的事,並透過無遠弗屆的網絡世界傳播開來。
有賴于公衆的熱心拍攝,許多大大小小的社會事件,人們往往能更快從網絡平台上獲得資訊。
但視頻廣傳的同時,也衍生了“拍攝者不救”的爭議課題。
簡單來說就是:拍攝者既有余力拍攝,爲何不直接挺身而出,上前協助?
拿本周轟動全城的“萬國武士刀傷人案”來說,如果蟻粉是目擊者,你會選擇直接介入、還是保持安全距離拍攝、或是置身事外?
選擇拍攝事件經過,並不意味著你就只是一名冷漠的旁觀者。
有心理學家認爲,嘗試拍攝事件經過的的人,與挺身而出的人,其實都是出于一片好意,想要提供協助。
與其說拍攝的人是“被動的旁觀者”,不如說他們是“主動的目擊證人”,因爲拍攝者所拍下的視頻,往往能留下重要證據,讓執法人員了解事發的經過,還原真相。
萬國武士刀傷人案是最新的例子。
熱心公衆拍攝的視頻,讓事件的經過一目了然,也讓人見識到,在場幾名英勇的公衆在其他人受到傷害時,協力制服凶嫌所展現出的勇氣及互助精神。
在萬國武士刀傷人案中獲當局表揚的五名熱心公衆。(聯合早報)
今年1月發生的名車賓利硬闖校園、威脅校園保安人身安全的事件,同樣也是借由民衆拍攝的視頻在社交平台掀起波瀾,最終引起教育部長陳振聲的關注。
上個月底,一名女傭當街不斷用手拍打一名坐在輪椅上老人的頭部,亦因爲熱心民衆跟拍視頻及報警,而避免了老人家可能進一步受到傷害。
上述例子都說明,公衆透過拍攝讓某些不端行爲曝光,也能達到協助他人,匡正社會風氣的功效。
隨著科技進步,透過拍攝視頻上網揭發社會不公事件已成新趨勢。(互聯網)
“拍攝者不救”的道德難題
說起“拍攝者不救”的道德難題,已故南非記者凱文·卡特(Kevin Carter)一幅榮獲1994年普利策新聞攝影獎的作品《禿鷹與小女孩》,堪稱是近代最引發世人深省的例子。
那張照片在蘇丹大饑荒中所攝。照片中一名枯瘦如柴,只剩皮包骨的小女孩低著頭蹲伏在地上。據卡特陳述,當時她正緩緩爬向食物救濟站。由于營養不良,她的頭看起來比身體還大,在她背後,正站著一只虎視眈眈的禿鷹。
這張照片直擊人心,讓蘇丹因內戰而饑荒的悲慘現象引起全球關注,大量人道援助蜂擁而至。
但與此同時,卡特也被部分人士責難,質疑他爲何不先救女孩,卻先拍照。
爲回應外界對女孩命運的疑問,刊載照片的《紐約時報》事後還特別聲明,根據攝影師回報,禿鷹事後已被趕走,小女孩也恢複到能繼續前進的狀態,但未知她最後是否抵達食物救濟站。
不幸的是,卡特在獲獎四個月後自殺,結束了33歲的生命。
有人說他是因爲受不了良心譴責和道德壓力而自殺。但也有人表示,長期的生活拮據,以及擔任攝影記者記錄許多慘絕人寰的畫面所帶給他的心理沖擊,才是他結束生命的主因。
無論如何,這幅震撼人心的作品,的確讓當時的西方世界開始關注蘇丹因戰爭而引發的人道危機。
《禿鷹與小女孩》是近代討論拍攝者道德難題的經典案例。(互聯網)
拍攝社會事件被濫用會産生反效果
另一邊廂,拍攝社會事件的做法一旦被過度濫用,亦有可能引發反效果。
由于網絡的噪聲過多,當一個視頻畫面無法完整呈現事件的脈絡,就有可能出現被斷章取義的現象。
不久前有網民拍攝到一名女傭獨自坐在餐廳外的人行道上,等候在餐廳裏用餐的雇主一家人。
(The Independent)
網民看圖說故事,紛紛指摘雇主的不是。
但撇開所有先入爲主的指責,拍攝者本人及照片內容其實並無法判定,女傭究竟是自願還是被迫在餐廳外的走道等候。
有沒有可能因爲她是回教徒,而不願意坐在提供豬肉的餐廳裏頭?
紅螞蟻的小夥伴幾周前曾在一家中餐館遇到一家15口,分三桌用餐。
其中,照顧家中阿公的女傭和孫輩們坐在同一桌,但可以明顯看出她如坐針氈,極度不自在,既無法和孫輩們交流,菜肴似乎也不合她胃口。
假若下次她主動要求在餐廳外等候雇主一家人吃飽,是否又會變成網絡世界另一起“看圖說故事”的案例?
年輕人在公共運輸上不讓座也是經常在社交平台出現的題材。相關畫面或會引來鍵盤俠、酸民、正義魔人傾巢而出,大罵年輕人不懂得敬老尊賢。
但若該名年輕人是因患有隱疾,而不得不坐在優先座,那些排山倒海去脈絡的指責,對他又是否公平?
濫用網絡進行爆料,也有可能導致“點錯相”乃至網絡霸淩的事情發生。
在賓利硬闖校園事件中,本地汽車出入口商協會會長梁添丁就遭受池魚之殃,一些網民指稱他就是該名開著賓利豪車的司機。
梁添丁事後強調針對他的指控毫無根據並報警,但對其個人聲譽的傷害卻已鑄成。
網絡霸淩對個人造成的傷害不可小觑。(互聯網)
拍攝前先問問自己這麽做是否恰當
隨著攝影器材的平民化,人手一架的智能手機大多配有攝影功能,透過拍攝揭發社會事件的趨勢已不可逆。
如何拿捏是否拍攝,抑或挺身相救的尺度,將成爲現代人的一門重要功課。
或許下次拿出手機拍攝前,我們可以先問問自己以下四個問題:
是不是因爲,若直接和肇事者對峙,將存在巨大風險?
是不是爲了搜集證據,以讓肇事者無法逍遙法外?
是否只是爲了在網絡平台上羞辱他人?
是否純粹出于打卡心態,想讓家人朋友知道自己就在“案發現場”?
然後判斷,自己的拍攝究竟是給社會和公衆帶來更大利益還是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