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istock
本地有80%的雇員在面對不公平經曆時選擇忍氣吞聲,不去通報也不尋求幫助。有受訪公衆坦言,歧視與否有時屬于個人感受,難以量化,因此選擇能忍則忍,也有人說,擔心投訴之後反而引來反效果,擔心觸犯“潛規則”,被同事標簽和邊緣化。
據人力部公布上周最新公平雇傭調查顯示 ,有80%的雇員在面對不公平經曆時,未申報或尋求幫助,主要原因是擔心工作時會被邊緣化,或令工作關系變得尴尬,其次是覺得問題沒有嚴重到需要呈報。
雇員:覺得被歧視 但“講了也沒用”
在審計行擔任文員的張小姐今年30歲,她接受《8視界新聞網》訪問時表示,自己幾年前在前公司曾疑似因年紀較輕而遭同事歧視,爲此倍感壓力,最終選擇辭職離開。
“比如他們好像會懷疑我的能力,並且對此私底下討論。之後有關我能力的‘傳聞’也傳到管理層,而管理層也似乎對我的能力開始質疑。”
她忍耐了一段日子後,曾嘗試與相關同事攤牌溝通,結果卻發現“講了也沒有用”。
“因爲管理層是不客觀的,有偏袒,不能就事論事。我覺得有點失望,是公司文化的問題。”
不過張小姐也認爲,她的經曆或許並不一定屬于職場歧視。“或許算是辦公室政治?我不確定,因爲歧視很難量化。”
有人因性別或國籍遭歧視
在建築公司任職的J小姐來自外國,她透露,前公司一名上司對女性職員和員工的國籍帶有刻板印象,本身就感覺到該名上司對她尤其刻薄。
在遭遇不公平待遇時,J小姐會向主管或更上一階的上司反映,但不會向公司的人力部門反映,因爲聽說有“潛規則”,擔心自己身份會被查出,以後在業界會“很難混下去”。
人力部兼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許寶琨醫生上星期四(24日)針對公平雇傭調查接受《獅城有約》訪問時表示,針對有證據的職場歧視案例,當局應該更加嚴格執法,也應該積極展開教育和宣導的工作,讓雇主和員工增強職場歧視和不公平雇傭做法的意識。當局也正在積極探討,如何把勞資政指導原則,納入法律框架裏。
他也表示,目前的法律已經對受到無理由解雇的員工有保護;碰到歧視的雇員,也可向勞資政公平與良好雇傭聯盟(Tripartite Alliance for Fair and Progressive Employment Practices,簡稱TAFEP)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