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老婦經過長期休養後仍無法恢複正常生活,如今包括沖涼和進食等日常活動都需他人輔助。
來自馬來西亞的被告郭康吉(譯音)面對一項觸犯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今天(4月11日)認罪後被判刑。
根據案情,當天傍晚,被告和同事吃晚餐時買了一瓶啤酒分來喝。兩人吃了晚餐後,被告開貨車送同事回家,途中不慎撞倒獨自過馬路的老婦。
出院後入住康複中心60多天
83歲老婦雨中過馬路時遭貨車撞倒,身體多處骨折,涉案的29歲送貨員因酒後沒有謹慎駕駛被判監禁六周和吊銷執照兩年。
這起交通意外發生在去年1月21日晚上9時零3分,地點是裕廊西51街往裕廊西1道的路段。
代表律師替被告求情時說,被告的駕駛記錄向來良好,作爲餐飲公司的送貨司機兢兢業業,發生意外後也馬上,因此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被告立即停車查看老婦的傷勢,她的臉和手肘有明顯擦傷。警方不久後接獲通報,到場後發現被告雙眼通紅,身上還有酒味,因此將他帶回警局接受調查,老婦則被救護車送到醫院救治。
庭上揭露,老婦的臉部、肋骨和盆骨等多個部位骨折,出院後入住康複中心60多天,以進行物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