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指這間房月租950元,沒浴室不過租金包括水電,我馬上聯系合租的室友,當晚就上門看房。”
關先生指出,屋主說單位裏住了他本人、屋主的妹妹、女傭,以及另兩名即將搬走的中國籍租客。對方當天帶他們看房子和公寓設施,兩人相當滿意,當晚便付了950元的押金及40元的鑰匙卡費用,准備4月4日遷入。
他接受《新明日報》訪問時說,上月在面簿的租屋群組貼文找房時,一名男子16日私信他,自稱是蔡厝港柏安園(Palm Gardens)公寓單位的屋主,並指有一間房能出租。
公寓“屋主”網上貼文招租客,涉收13組人至少1萬5000元押金,卻在租客入住當天音訊全無。
關先生事後在面簿看到有其他受害者發貼文稱遇到同一屋主也有類似遭遇,他還受邀加入“受害者聊天群組”,發現上當的租客多達13組人,損失租金約1萬5425元。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2年4月13日的《新明日報》。
來自馬來西亞柔佛居銮,在本地工作14年,從事科技資訊業的關先生(48歲)是受害者之一。
“當時房東說因不想付房屋中介費,所以不會簽約,我們也同意。兩天後他向我室友追討首月租金,室友也轉了他自己的部分,即475元過去,沒想到嘗試聯系他領鑰匙卡時,他不接電話也不回信息,我們驚覺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