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要想在新加坡創業,尤其是小成本創業,創業准證和自雇就業准證是首選。一方面可以創業賺錢,另一方面也可以實現移民。但就這兩種創業方式而言,也有很多區別,今天就來進行全方面對比。
先來分別看下二者的定義。
創業准證(Entrepass)又稱作商業入境證,是由新加坡人力部(MOM)及新加坡標新局(Enterprise Singapore)等部門聯合審核的一種面向外國企業家的工作准證,適合在新加坡創業人士和有意願通過創業獲得移民資格的人士。申請者以國內商業背景爲依托,計劃在新加坡成立新公司,從而申請創業准證。
自雇就業准證(EmploymentPass),是由新加坡人力部(MOM)頒發的一種工作准證,申請者通過在新加坡注冊家私人有限公司爲自己辦理工作准證,從而實現在新加坡投資、創業、移民。
學曆並不是申請創業准證的決定性因素,申請者的經商背景、創業項目、投資金額以及創業計劃書的撰寫質量等是申請創業准證最核心的因素。申請者的英文水准不是申請創業准證的考慮因素。學曆和相關的工作經驗以及公司是否聘請本地員工是申請就業准證最核心的因素。
一般情況下,作爲公司股東和董事,在申請自雇就業准證時,批准率會高些。在申請者取得新加坡永久居民的身份至少2年後,方可以申請新加坡公民。
創業准證和自雇就業准證(EP)持有者是否需要長期逗留新加坡並無嚴格規定,但長期的經驗表明,申請者在新加坡逗留的時間越長,對其以後續簽創業准證或者申請新加坡永久居民越爲有利。
在創業准證和自雇就業准證(EP)被批准後,多長時間可以申請新加坡永久居民並無嚴格規定,但長期的經驗表明,通常12-24 個月內開始申請,能降低被新加坡移民廳拒簽的概率。
創業准證和自雇就業准證(EP)申請新加坡永久居民,成功率並無多大區別。申請永久居民要整體考察申請者各個因素,其中最重要的有:准證類型,薪水,來新加坡時間,年齡和學曆,在新加坡資産,在新加坡公司營運情況等。
就業准證(EP) 申請可以申請者與家屬一同申請,也可以申請者先單獨申請,在其工作准證被批准後,再爲其家屬申請家屬准證。而創業准證需要在第一次更新後才可申請家屬准證。
就業准證(EP)/創業准證配偶在獲得家屬准證(DP)後,找到工作,可向人力部申請LOC批准信(Letter of consent),無需再申請工作准證。也不占用公司外勞名額。
就業准證(EP)/創業准證小孩在獲得家屬准證(DP)後,小孩可直接入學新加坡政府中小學,無需參加AEIS考試。
所以,最終總結來了:
1.如果你的優勢是行業創新性高,有創業經商資源,那麽建議申請創業准證。
2.如果你學曆較高,非創新性行業,那麽建議你申請自雇就業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