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海峽時報報道沈可婷案件,引起新加坡網民高度關注和討論。(截圖自海峽時報臉書)
在新加坡媒體報道沈可婷案後,也有新加坡的駕駛者分享在大馬曾遇到蚊型腳車黨及摩托車飙車黨的經曆,並以“他們如蝗蟲般在路上疾馳”形容危駕情況。
新加坡《海峽時報》、《8視界新聞網》等先後報道沈可婷的案件,引起當地網民的關注與討論,除了對沈可婷的遭遇深表同情和質疑大馬司法之外,也要新加坡人引以爲鑒。
據觀察,不少網民湧入海峽時報在臉書分享沈可婷罪成的新聞帖文下留言,其中一人分享自身經曆。
“我曾在大馬遇過蚊型腳車黨和摩托車飙車黨,他們像一群蝗蟲般在路上疾馳而過,並在道路上危險騎行。
“如果不是轎車司機的錯,但司機卻被定罪,那麽我們所有人,最好離開馬來西亞。”
也有人寫說,如果是路燈昏暗,那麽大馬當局應該提升路燈,而不是責怪司機開快車。
不過,有網民對沈可婷事發時的車速提出質疑,指如果以每小時55公裏的速度行駛,理應來得及緊急刹車,並認爲不會造成那麽嚴重的意外事故。
有新加坡網民留言希望新加坡政府強制腳車騎士在夜間騎行時,腳車必須亮起前後燈,以讓駕駛者更容易看到他們。隨即有網民指,新加坡政府早已有這樣的規定,強制腳車必須安裝刹車器,違例者會遭受罰款。
留言區也看到一些網民對新加坡人作出善意提醒“若要在大馬駕車,必須小心”;也有不少網民認爲,少年的父母需在這起意外事故上負上法律責任,以成爲其他父母的借鏡。
有新加坡的網民分享自身經曆,曾在大馬遇過蚊型腳車黨和飙摩托車黨,他們像一群蝗蟲般在路上疾馳而過,並在道路上危險騎行。(截圖自海峽時報臉書)
有網民寫道,新加坡政府早已強制腳車騎士在夜間騎行時,腳車必須亮起前後燈,並且腳車必須安裝刹車器,違例者將遭受罰款。(截圖自海峽時報臉書)
有網民認爲,沈可婷應該就事發地點路燈昏暗起訴政府,有者甚至認爲,沈可婷也應該起訴有關少年的父母。(截圖自海峽時報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