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之前法官表示吳素涵尋求的資料,與判斷誹謗內容真僞有關,而黃玲思否認對方的立場,認爲這不足以代表事情不成立或無需辯解。
女郎在社交媒體指女網紅劈腿兩男,遭女網紅起訴對方誹謗,法官早前批准前者要求女網紅公開與兩男的簡訊對話及日記,女網紅不滿上訴至高庭。
在2020年12月時,一名女子吳素涵在社交媒體Instagram貼出幾則限時動態,注明“2020年的偷吃大王”,稱黃玲思對前夫不忠,包括交往期間跟健身教練互傳色情簡訊,也指她在婚宴當晚和婚宴主持人發生關系。
黃玲思爲此起訴吳素涵誹謗,指這些限時動態損害她的名譽,而作爲全職網紅,她依附社交媒體的名譽來獲得商業合作,因此造成她生計受影響。
法官因此批准吳素涵的申請,要求黃玲思出示與健身教練從2016年6月至2020年6月的通訊記錄,也需提供從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與婚宴主持人的通訊記錄及相關日記內容。黃玲思對裁決不滿,已上訴至高庭。代表律師告訴《海峽時報》,雖然他們對裁決感到失望,但他們信任及尊重這個決定和上訴過程,並把事實的真僞交由法庭定奪。(人名譯音)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全職女網紅黃玲思在2019年12月結婚,但和丈夫在2020年4月進行申請婚姻無效的手續,並于去年3月正式結束婚姻。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2年4月25日的《新明日報》。
吳素涵爲證明限時動態屬實,傳發票要求黃玲思公開她與前夫戀愛至解除婚姻期間,跟這兩名男子的通訊記錄;同時也要她出示日記裏有關婚宴主持人的內容,而黃玲思以對方想“釣取資料”回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