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他接受正法的兩天前(11月8日),代表律師拉維緊急提出司法檢討的申請,但在同日遭駁回。隔天,律師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但納加恩德蘭在這天被證實感染冠病。最高法院上訴庭于是下令暫緩執行死刑,案件在今年3月審理,以大法官梅達順爲首的五司在3月29日駁回上訴,並嚴厲斥責被告濫用司法程序。
被告納加恩德蘭因走私42.72克的二醋嗎啡而在2010年被判死刑。爲了逃過上絞刑台的命運,他之後數次嘗試提出不同申請,例如在2015年提出刑事動議,要求法庭改判他終身監禁。
納加恩德蘭後來申請總統特赦失敗,原定去年11月10日被正法。
被告原定明天被正法,但他的母親今天向最高法院上訴庭提出刑事動議,指不該由大法官審理之前的上訴,但被控方反駁其說法毫無根據,三司最終駁回申請。
馬來西亞籍男子因運毒原定明天(4月27日)被正法,他的母親在今天“最後一分鍾”向終審法院提出刑事動議,試圖在兒子正法前爲他爭取逃過死刑,最終被三司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