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律師因非禮和屢次偷拍女同事照片被判監4周,如今面對紀律處分,以新加坡大法官梅達順爲首的三司,在審視新加坡律師公會的申請後,昨日宣布將他除名。
根據亞洲新聞台報道,這名曾在德尊律師事務所任職的男律師是在2017年間,數次在辦公室內偷拍一名女同事的內衣和裙底照,還用大腿觸摸女子的手臂。
他原先面對一項非禮罪和3項侮辱女性尊嚴的罪名,但他不認罪,案件一度進入審訊階段。他過後承認兩項侮辱女性尊嚴的罪名,2020年6月被判處監禁4周。
爲了保護受害者,法庭谕令媒體不得報道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
根據報道,受害女子在一份聲明中稱,這名男子是她在辦公室裏“最親密要好的朋友”之一,她在事件發生後一直做噩夢。
她說,男子要求撤銷案件,還以他生病的母親、他自己的安全和兩人共同的朋友來進行“情感勒索”,導致她開始自殘。
她稱,她在發現男子的行爲後,還看見對方身穿律師袍出現,這讓她感到非常緊張。
以大法官梅達順爲首的三司,在審視新加坡律師公會的申請後,今日宣布將該名男律師除名。
梅達順在代表法院做出判決時說,這名男子的不當行爲證明他有性格缺陷,不適合爲法律界的一員。
三司認爲,男子“有預謀和持續”地做出不當行爲,還“投機取巧地利用”受害者對于工作場所安全的期望。除此之外,他還對受害者施壓要求撤案。
“被告沒有表現出真正的悔意,而是試圖通過對(受害者)進行情緒消耗戰來救自己,希望她(受害者)能在壓力下屈服。我們認爲這令人深感不安。”
三司說,男子並沒有在案件初期認罪,也沒有參加訴訟程序,顯示他對紀律程序或抱有“不屑一顧”的態度。工作人員曾多次親自或通過信件、電話及電郵通知男子參與紀律處分程序,但他並沒有出席任何聽證會。
三司認爲,男子惡劣的行爲對法律界造成嚴重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