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都聘請了代表律師,案件展至下月16日再過堂。
根據財務顧問法令,經紀或財務顧問僞造工作記錄,罪成可面對最高10萬元罰款,或最長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提供假資料則面對最高5萬元罰款,或最長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控狀顯示,陳珍芝填寫了14張表格,顯示袁佩玲爲兩名下屬提供培訓,但陳珍芝其實沒有這些培訓的相關資料。
兩名女保險經紀被指僞造培訓記錄,一人還向金融管理局調查人員提供假信息,兩人被控。
根據保誠保險新加坡的官方網站,袁佩玲是集團金融服務部門主管。
從接到通知至9月16日的三天內,袁佩玲涉嫌指示陳珍芝僞造培訓記錄,這些培訓是身爲主管的袁佩玲該做的。
金管局文告說,袁佩玲知道當局在調查過程中很可能查閱她手機短信內容,而故意刪除短信記錄。
保誠保險的兩名經紀袁佩玲(44歲)和陳珍芝(38歲)前天面控。陳珍芝面對兩項觸犯財務顧問法令的控狀,袁佩玲則面對五項觸犯同一法令,以及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
金管局前天發文告說,袁佩玲在2018年9月14日被傳召問話,爲當局在調查的某個案件錄口供,但沒有提及更多細節。
袁佩玲在9月17日將這些文件交給金管局,並在同年10月5日,向調查人員謊稱表格是她填寫的。
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觸犯者可面對最長七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