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警員多次口頭警告,勒令男子停止攻擊行爲,但男子卻不理會警告繼續攻擊警員。其中一名警員這時發射電擊槍,然後與其他警員聯手制服男子並逮捕他,同時起獲男子攜帶的刀子。
其中,31歲的帕賈實及42歲沙蒂什昨早被控上法庭。根據控狀,兩人當天在馬德拉斯街26號的公共場所涉嫌持刀。一旦在公共場合持危險武器的罪成,違法者將面對最長三年的監禁,不少于六下的鞭刑。案展本月27日過堂。
經過走訪調查和調閱警方電眼畫面,中央警署的警員確定了三名年齡介于29歲至42歲男子的身份,並在當天將他們一網打盡。
這兩起傷人事件分別發生在19日清晨小印度馬德拉斯街一帶,以及20日下午文禮坊一帶。四名涉案男子中的三人在昨天被控上法庭,另外一名男子因涉嫌窩藏其中一名嫌犯,目前正接受警方調查。
中央警署署長汪文勝助理警察總監指出,警方嚴肅看到公衆場所的暴力行爲,並會威脅民衆安全和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采取嚴厲的執法行動。當局也絕不容忍任何窩藏嫌犯,危害法律的行爲,違法者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
另一方面,警方在20日下午2時接獲第二起報案,指文禮坊一帶有一名男子涉嫌持刀。在與警方的對峙中,這名56歲男子多次持刀向警員揮舞。
本地近日發生兩起持武器傷人事件,四名涉案男子中的三人已在昨天被控上法庭,另外一名男子因涉嫌窩藏其中一名嫌犯,目前正接受警方調查。
不理警告繼續攻擊 男子被警員電擊槍制服
另有一名43歲男子涉嫌在案發後窩藏被告沙蒂什,目前正在接受警方調查。若一旦窩藏嫌犯罪成,違法者將面臨上遊犯罪行爲(predicate offence)最長刑罰的四分之一,或面臨罰款,或兩者兼施。
一旦在公共場合持危險武器罪成,被告可面對最長三年監禁,不少于六下鞭刑。被告也涉及毒品及刑事恐嚇等罪名,目前正接受警方調查。
這兩起傷人事件分別發生在星期四(19日)清晨5時許,地點在小印度的馬德拉斯街(Madras Street)一帶,以及星期五(20日)下午2時在文禮坊一帶。
新加坡警察部隊在文告中說,警方在19日早上接到報案,指馬德拉斯街一帶發生傷人事件。受害者受傷後拒絕送院,他過後自行到醫院求醫,目前已經出院。
涉案男子也在昨天被控上法庭。法庭文件顯示,被告是56歲的阿裏斯。他目前不得保釋,案展至5月23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