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人員
在兀蘭關卡從一輛進入新加坡
馬來西亞注冊汽車內
大約18公斤的海洛因
260多克的冰毒和2克愛他死藥丸
市值將近129萬5000新幣
並逮捕了28歲的馬來西亞籍司機
隔天在勿洛北1街一帶
逮捕了另外兩名馬國接貨人
早前一名41歲男子2018年
走私至少一公斤的大麻進入新加坡
在兀蘭關卡人贓並獲
被判死刑上訴後被駁回
李顯龍總理早前表示
盡管其他國家有將毒品合法化的趨勢
新加坡無意讓毒品合法化
不會一味效仿其他國家的做法
避免讓下一代濫用毒品
新加坡社會之所以安全
是因采取了嚴厲反毒的態度
新加坡涉毒法律
新加坡號稱對毒品“零容忍”,所以在對待毒品犯罪是一個采取嚴刑峻法的國家。與我國一樣,新加坡在毒品犯罪中最高是死刑,但采取的方式卻很古老-絞刑,讓人在臨死之前還要遭受巨大痛苦。
上世紀60年代的時候,新加坡受西方國家的吸毒人員影響,導致國內吸毒人數不斷上升。于是新加坡政府在1971年成立中央肅毒局,專門應對禁毒的問題,並在各個警局設立肅毒單位,肅毒單位的主要工作有兩個,第一收集疑似吸毒者的尿液用于檢驗,第二監視毒販的行蹤。
1973年,新加坡制定了《濫用毒品法令》,對吸毒、販毒等行爲規定了嚴厲的刑罰。根據該法令,在新加坡販賣、制造、出入境15克以上海洛因、30克以上嗎啡和古柯堿、500克以上大麻、200克以上大麻脂或1200克以上鴉片者若被定罪,將被判處絞刑。
中國法律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冰毒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才有可能判處死刑,相比之下,新加坡法律更勝一籌。
如果攜帶的毒品沒有達到死刑標准,例如鴉片800—1200克、海洛因10—15克、大麻330—500克、嗎啡和古柯堿20—30克、大麻脂130—200克,這在新加坡將被判定爲非法交易毒品,同樣也要面臨非常嚴厲的懲罰,判處20至30年監禁和15次鞭刑。
根據經濟學人的一篇報道,世界上有32個國家法律規定可以對毒品犯罪者處以死刑。然而只有6個國家事實上對毒品犯罪者執行死刑。這六個國家分別是中國,伊朗,沙特阿拉伯,越南,馬來西亞,和新加坡。
圖爲新加坡入境卡
新加坡入境卡明確聲明“根據新加坡法律販毒將被處以死刑”。根據維基百科,2012年至今,新加坡共對11人處以死刑,其中9人是因毒品相關的罪行被處以死刑。盡管國際社會對死刑多有爭議,一項由海峽時報進行的統計表明95%的新加坡人支持國家保留死刑。
資料參考 /聯合早報,新明日報,8視界,網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