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謝琴海已過世,無法出庭指認被告,但控方將她早前錄下的兩份口供書、搭乘私召車的記錄,以及她和被告的對話記錄作爲呈堂證據。
被告過後一直以各種借口拖延,包括更改見面時間,以及聲稱銀行戶頭被凍結等。
受害婦女是謝琴海,之前經常乘坐被告的車去洗腎,兩人逐漸熟絡後認被告爲幹兒子。謝琴海于2019年過世,法庭文件沒提及她的年齡和離世的原因。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謝琴海案發時墜入網絡愛情騙子的圈套,答應對方幫忙接收一筆錢。她按指示找上被告,計劃借用被告的銀行戶頭收下2萬元,再由被告把錢提出交給她。
控方說,兩人的對話記錄顯示,謝琴海連續多天不斷發短信向被告追討2萬元,被告卻一再敷衍她。
他不服所判,針對罪成和刑罰提出上訴。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毫無悔意,事後也沒有作出賠償,加上曾有類似案底,因此判他坐牢10周。(人名譯音)
2018年10月4日,謝琴海發短信通知被告錢已過賬,並與被告約好隔天到洗腎中心交錢。
這名幹兒子是蘇漢雄(46歲),曾是一名私召車司機。他不承認一項失信罪名,經審訊後被判罪成,昨天被判坐牢10周。
律師昨天代爲求情時指,被告的身體狀況欠佳,行動不便又有心髒問題,懇求法官輕判。
被告庭上辯稱,他早已于同年10月5日下午5時,在謝琴海住家對面的咖啡店將2萬元交給她,他反指謝琴海企圖要騙他額外2萬元。
謝琴海多次催促被告卻遲遲收不到錢,最後才在朋友的勸說下,于同年10月7日報警。
實際上,謝琴海曾被警方提醒要小心愛情騙子,但她繼續與“情人”保持聯系。本案中的2萬元,其實是來自另一名陷入愛情騙局的受害者。
另外,謝琴海在10月5日下午5時乘坐另外一輛私召車回家,下午5時09分到家後就沒再出門,不可能與被告見面。附近電眼畫面也拍到,謝琴海當天返家後就沒再出門。
誤墜愛情騙局淪爲錢騾,婦女找幹兒子幫忙,借用其銀行戶頭接收2萬元贓款,但幹兒子錢到賬後卻私吞這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