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賭館法令下,任何人在公共賭館賭博,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高達5000元,或監禁長達六個月,或兩者兼施。涉嫌經營公共賭館者一旦罪成,將面對至少5000元至5萬元的罰款,或三年以內的監禁。
警方昨晚(5月30日)發文告說,勿洛鄰裏警局的調查人員在5月28日至29日三次展開執法行動。在第一次的掃蕩行動中,警員在勿洛北3街、新樟宜路上段和勿洛南路,發現九名年齡介于52歲至75歲的男子充當“蔔基”幫七人收賭注,涉嫌非法賭博活動。警方捉人的同時,還當場起獲超過7500元現金和三台手機。
根據賭注法令,任何人涉及提供非法賭博服務,一旦罪成將面對介于2萬元至20萬元的罰款,或監禁長達五年;向非法蔔基下注的人,可被判長達六個月監禁,或高達5000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涉嫌非法賭博和賣淫等活動,警方在爲期兩天的三次掃蕩中,逮捕21名年齡介于29歲至79歲的男女。
根據按摩院法令,違例者可罰款不超過5000元。重犯者可罰款不超過1萬元,或坐牢不超過兩年,或兩者兼施。
第三次行動中,警方則在新樟宜路上段的兩家按摩院展開掃黃。三名年齡介于29歲至43歲的女子在婦女憲章下被逮捕。有關按摩院也因無執照經營,以及未確保員工沒提供性服務而被調查。
警方強調,當局將對威脅社區安全的行爲采取零容忍態度,並將不遺余力地打擊非法活動。公衆也應該避免從事非法活動,若發現任何非法活動,應該向警方舉報。
在第二次行動中,八名年齡介于55歲至76歲的男子,以及一名68歲女子,則因在樟宜路涉及非法賭博活動被捕。現場搜出258元現金,一台手機和賭博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