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去年3月在國會發表部長聲明,宣布成立跨機構判刑咨詢團,以確保同類罪案獲得同等的司法處理。
由12人組成的跨機構判刑咨詢團正式成立,將爲罪案制定和發布判刑指導原則供法庭參考,以確保判刑一致和提高判刑的透明度,同時加強公衆對判刑的意識。
他當時說,咨詢團以不針對特定案件的方式,制定判刑指導原則,包括加重或減輕刑罰的合理考量。
律政部昨天發文告宣布咨詢團名單時指出,咨詢團制定的判刑指導原則可爲特定案件作判刑建議,包括考慮傷害程度和罪行,以及加重罪行和求情因素。
咨詢團今年3月16日召開首個會議,同意共同探討數個可能對判刑原則有用的課題,包括整體的判刑原則。
判刑咨詢團(Sentencing Advisory Panel)主席爲上訴庭法官莊泓翔,其余11名成員都具備廣泛的經驗和專業知識,包括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司法人員及總檢察署、內政部、律政部、警察部隊和新加坡律師公會的代表。
文告也說,控辯雙方在法庭爭辯時,可援引咨詢團的判刑指導原則。指導原則不具法律約束力,法官可根據案件決定是否要采納判刑原則,如果采納,再決定如何施用。
“這將使可能的判刑結果和相關判刑因素更明確。在適當的情況下,咨詢團在制定判刑指導原則時,可能征詢利益攸關者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