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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獲准外出持刀搶劫 青年監多五年打12鞭

2022 年 6 月 3 日 环联汇

老店員被突如其來的一幕嚇著,但他強作鎮定,拒絕應被告的要求打開收銀機。老店員當時也嘗試掙脫,結果左手指遭美工刀割傷,所幸傷口不大,傷勢也不嚴重。

被告目前正爲吸毒罪服刑,刑滿後得繼續完成搶劫罪的刑罰。

居家宵禁期間獲准外出,青年罪犯卻因手頭緊持刀搶劫迷你超市,還把78歲老店員的左手指割傷,如今被判入獄五年及12下鞭刑。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正在爲早前犯下的罪行服刑,樟宜監獄允許他在居家宵禁計劃下,住進新加坡回教研究會(Pertapis)中途之家。

控方:對年長弱勢者下手應判監打鞭

換衣棄刀躲警追查

控方指出,被告有偷竊和傷人的案底,這次還持美工刀搶劫,對年長和弱勢者下手,應被判監禁及鞭刑。

老店員當時獨自顧店,被告直接走向櫃台,用美工刀抵在對方頸項之後大喊“給我錢”、“不要浪費我的時間”。

案發當天早上,中途之家批准被告外出,但被告覺得手頭緊,決定趁機搶劫迷你超市。他于是買了一雙白色手套和一把美工刀,搭巴士在下午2時許抵達迷你超市。

警方展開調查後,隔天中午就到中途之家捉人。

被告莫哈默·阿茲米(24歲)承認搶劫罪名,另一項持有攻擊性武器的罪名則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眼看老店員不配合,被告于是奪過老店員口袋裏的錢包,取走他的手機。被奪走的錢包內有23元現金、身份證、樂齡車資卡及提款卡,連同價值200元手機在內的總值大約是243元。

刀抵頸對老店員喊“給我錢”

爲了躲避追查,被告離開迷你超市後換掉上衣,只留現金,幹案工具和受害者的其他財物則全丟掉,但他很快就把錢花光,然後若無其事回到中途之家。

這起搶劫案發生在今年1月9日,地點是淡濱尼71街第708座組屋樓下的一家迷你超市。

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在最短的時間裏認罪,已經知錯也承諾不會再犯,懇請法官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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