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路交通法令第67(1)條,酒駕的罪名一旦成立,可判罰款介于2000元至1萬元,或坐牢不超過12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將判罰款介于5000元至2萬元,以及坐牢不超過兩年。
根據公路交通法令第64(1)條,危險駕駛的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罰款最高5000元,或監禁不超過12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將被判罰款最高1萬元,或監禁不超過兩年,或兩者兼施。違例者也可能被吊銷所有駕駛執照。
危險駕駛和酒駕違例者也可能被吊銷所有駕駛執照。
警方今早(6月2日)發文告說,當局在周一(5月30日)淩晨4時零6分接獲通報,指一輛車子在朝往機場林蔭道方向的泛島快速公路(PIE)上逆行。根據網上流傳的視頻,涉案的紅色汽車當時行駛在第二條車道,打著高光燈和雙閃燈逆向行駛,目擊整個過程的一名男司機嚇得驚呼:“我的天!有沒有看到那輛車?他從這邊來。”
疑喝酒後淩晨在快速公路逆向行駛,26歲男子涉危險駕駛和酒駕被捕。
經過追蹤調查和調閱警方電眼畫面,交警在案發的12小時內鎖定嫌犯身份,並逮捕一名26歲男子。涉案車子已被扣押,男子的駕照也被立即吊銷。案件仍在調查中。
警方提醒,酒後駕駛是極其危險和不負責任的行爲,更有可能造成嚴重或致命的交通事故。駕駛者須時刻遵守交通規則,確保公路安全。對于違規者,交警將毫不猶豫依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