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提到銀行和保險公司面對的一些挑戰,包括需要可靠和可比較的現成數據以及更好的方法來量化財務影響。國內外都在努力以解決這些挑戰。例如,國際機構正在制定與可持續性披露相關的統一標准和氣候情景分析。
資産管理公司實行《准則》的進展不一,但它們大多數認識到環境風險的相關性和緊迫性,並建立了框架、治理安排和政策來監督這一風險。許多資産管理公司也公布對可持續發展投資的承諾,而且大多數聘請了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來領導他們的可持續金融工作。盡管如此,資産管理公司仍然須要做大量的工作,以便將環境風險管理方法有效納入公司。
銀行、保險和資産管理公司應對環境和氣候相關風險的行動,日益受利益相關者的關注。它們也須顧及標准制定機構、國際組織和管制者逐步制定的要求和條例。
報告說,大多數銀行預期在2022年6月《環境風險管理准則》(ENRM Guidelines,下稱《准則》)生效之前完全遵守准則,其余銀行則致力于加速實施。除了與氣候有關的風險,銀行在應對其他環境風險因素,如生物多元化的喪失方面,還沒有取得有意義的進展。保險公司的情況和銀行一樣。
本地的銀行把環境風險因素納入風險管理框架和程序方面,處于不同的進展階段,在應對其他環境風險因素方面,還沒取得有意義的進展。
報告指出,銀行、保險和資産管理公司“必須制定切實的目標,以緊迫感和雄心應對環境風險。”這讓它們能夠跟蹤快速發展的行業最佳方法。氣候風險的到來是遲早的事,即使在信息不完善的情況下,它們也應該繼續努力,因爲猶豫不決會讓銀行、保險公司與所管理的基金和更廣泛的經濟,付出高昂的代價。
金管局去年對12家銀行、16家保險公司,以及30家資産管理公司進行調查,以評估它們的實施進度。它發布的“環境風險管理報告”指出,銀行在應對其他環境風險因素,如生物多元化的喪失方面,還沒有取得有意義的進展。保險公司的情況和銀行一樣。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去年對12家銀行、16家保險公司,以及30家資産管理公司進行調查,以評估它們的實施進度,並于日前發布“環境風險管理報告”。
向可持續發展的未來過渡,涉及到實體經濟的轉型並給金融系統帶來重大風險和機遇。金管局因此于2020年12月發布《准則》,以加強銀行、保險和資産管理行業對環境風險的抵禦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