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每次收到上網訂購的物品後,被告就會謊稱沒有收到貨,要求亞馬遜退款。實際上,物品送上門時,被告的家人是有幫忙簽收的。
根據案情,被告2019年底便用四個手機號碼,在電商平台亞馬遜(Amazon)注冊至少四個用戶賬號。
25歲的被告黎世興(譯音)面對19項欺騙控狀,他今天(6月7日)承認其中七項控狀,余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他之後使用這些賬號網購多個電子産品、書籍和其他物品,並使用三張信用卡支付款項。
代表律師透露,被告早前出現精神分裂的症狀,曾到心理衛生學院求醫,因此懇請法官下令讓被告接受精神評估,看被告是否適合接受強制治療令。
控方不反對讓被告接受評估,法官因此下令提呈強制治療令的評估報告,再決定被告的刑罰,案展7月13日下判。
調查顯示,被告在2019年11月至去年4月,至少19次在亞馬遜購買超過2萬元的物品,並以上述手法欺騙亞馬遜作出全額退款。
警方介入調查後,從被告的住家起獲部分物品,至于其他已轉售的物品,被告則賠償了1萬9080元給亞馬遜。
每次收到被告的退款要求,亞馬遜很快就辦理退款,退款前並未加以核實,也沒起疑。被告過後就把部分物品留下自用,其余則賣掉賺錢。
在電商平台網購電子産品和書籍等,貨到手後謊稱貨沒到,男子以如出一轍的手法,兩年內至少19次騙使電商平台亞馬遜發放共2萬元退款。男子每次得逞後便把部分物品轉售,從中賺一筆錢。
亞馬遜後來發現異樣,並通過內部調查確認被告身份,于是在去年4月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