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戎巴葛路寶馬撞店屋釀五人慘死意外,驗屍庭研訊揭露,早前喝酒的車主,載著四名同樣喝了酒的友人,以高達每小時148公裏的車速飙車,結果車子失控撞入店屋後起火,五人被燒死。
警方和民防的調查員昨天完成供證後,驗屍官需要時間考慮是否還要傳召其他證人,或將擇日發表死因研訊結論。(部分人名譯音)
龍俊偉的女友胡秀惠、兩名女性友人和韓國餐館老板目擊事發經過,胡秀惠隨即沖上前救人,結果嚴重燒傷。
根據調查報告,五名死者事發前與其他朋友在宏茂橋某人的住家喝酒歡慶農曆新年,過後再到丹戎巴葛路一家韓國餐館吃夜宵喝酒。
驗屍庭昨天針對五人的死因展開研訊,負責這起案件的調查員菲爾道斯高級警曹長首先供證。
接著,韓國餐館老板和那名女性友人也按照同樣的路線,各試車一次。
根據驗屍報告,五名死者在撞車後、起火前都還活著,但他們很快陷入昏迷,因此無法逃生,被活活燒死。事後分別通過指紋和脫氧核糖核酸(DNA)確認五人身份,他們的死因都是嚴重燒傷,張企翔的脊椎和黃竑傑的骨盆也受重傷。
龍俊偉在旁觀察三人試車後,說要親自示範車子能跑多快,四名朋友一同上車,結果車子中途失控沖撞店屋,起火燃燒。
淩晨4時,龍俊偉向朋友展示他新買的雙門M4寶馬轎車,其中三人輪流試車。葉振民首先試駕,他載了一名女性友人和韓國餐館老板,沿著丹戎巴葛路開往岌巴路,U轉回頭開往麥士威路,再U轉回到韓國餐館外。
調查員指出,寶馬轎車只有司機座和三個乘客座,但車上擠了五個人。另外,事發時是車尾最先撞上店屋柱子的,由于車子後方沒有安全氣袋感應器,車子裏的安全氣袋沒有彈出。
另外,女性友人拍下的視頻顯示,龍俊偉出事前的時速高達148公裏,車子打滑沖上人行道時,車速減至每小時87公裏至99公裏,但跟著又以每小時141公裏的驚人速度撞向店屋。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去年2月13日(大年初二)清晨5時40分左右,一輛白色寶馬轎車撞入丹戎巴葛路第37號店屋後起火,五人受困車內,命喪火海。
一名在附近等候乘客的德士司機發現寶馬轎車和店屋失火後,立即嘗試用車上的滅火器滅火,但無濟于事。民防人員不久便到場撲滅火勢。
事發當晚,龍俊偉也讓三人輪流試駕他的寶馬轎車,包括出事時也在車上的葉振民(29歲),另外三名乘客陳永豪(28歲)、黃竑傑(29歲)、張企翔(26歲)和龍俊偉則沒有參與前三輪的試車。
根據附近店屋的電眼畫面,前三輪試車的車速分別爲每小時88公裏、130公裏和59公裏。根據一輛德士的行車記錄器畫面,在第二輪試車時,寶馬曾以每小時181公裏的速度駛過德士。
根據時速分析報告,車主龍俊偉(29歲)當時的車速是該路段50公裏時速限制的近三倍。他也被檢測出血液內的酒精含量達86毫克,超出法定的80毫克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