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非禮十歲男學生的案件,昨早(13日)于法庭開審。
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43歲的被告案發時是一名教師,他面對五項觸摸男學生私處的罪名。
法庭資料顯示,被告分別在2017年的11月、2018年的3月、7月、8月和10月在學校的一間主任辦公室內,非禮男學生。
爲保護受害者的身份,法庭谕令媒體不可報道任何泄漏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和學校的名字。
受害者是學校的一名學生,是被告所負責的課外活動的成員,而受害者是在2016年加入這個課外活動。
在2017年,受害者開始向被告訴說家事,而被告也知道這名男學生和繼父的關系不好。
根據法庭文件,受害者的繼父會打受害者,而他上學時偶爾身上會有瘀傷。
2018年11月,被告、受害者以及受害者的兩名朋友一起吃晚餐慶祝受害者的生日。然而在四天後,學校校長通知被告受害者對他的指控,而受害者也在隔天報警。被告在今年7月8日被警方逮捕。
受害者將在周一下午通過視訊方式出庭作證,而辯方預計將在審訊過程中有五名教師提供證據。
非禮年齡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罪名一旦成立,被告可面對長達五年監禁、罰款、鞭刑或任何組合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