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瞰體育城。(海峽時報)
作者 無言
新加坡政府上周五(10日)宣布終止與體育城私人有限公司(Sportshub Pte Ltd,簡稱SHPL)的公共私營合作(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簡稱PPP)協議,由新加坡體育理事會直接接管,成爲議論話題。
國人大多歡迎體育城這個重要的設施回到公共管理體系。不少人更直言,體育城一開始就不應該以PPP方式管理,結果因昂貴的租金嚇退活動主辦方,淪爲白象。
政府當初是在經過慎重且全面的考量後,在2010年與SHPL簽署了一項爲期25年的公共私營合作協議,SHPL預先支付了13億3000萬元的體育城建築費用,並管理場地和主辦活動。
體育城的最大型建築就是國家體育場。(海峽時報)
根據原定計劃,體理會在體育城于2014年建成後,每年支付1億9370萬新元給SHPL。
不過如今爲了讓體育城獲得更好的管理和發展,使廣大新加坡人能充分使用和受惠,體理會決定提早終止合約,自己接手來管。
體理會否認是因爲體育城營運狀況連連才終止協議,而是說新加坡的體育生態環境這些年來發生巨變,新加坡得和區域國家競爭,所以須與時並進,由政府接管能有更大的控制權,將體育城更好地融入“活力加冷”(Kallang Alive)計劃。
“活力加冷”計劃。(聯合早報)
但最重要的還是讓體育城更貼近民衆,讓人們能在這一帶享有豐富和多元的體育、娛樂與社區活動。
任何重大決定都是經過慎重考慮,針對過往的決定對錯去探究實際意義不大,反而應該仔細探討體育城PPP模式營運不佳的原因,才能在接管後有更好的管理和發展,不會再成白象。
進不了場館,很多新加坡人就在國家體育場外圍的有蓋跑道上運動。(聯合早報)
PPP的初衷之一是希望借力私人企業的創造力與管理,帶來更多元化的活力與新意。但私人企業的首要目的還是賺錢,加上這個龐大的體育城是由多個企業聯合管理,各有各的考量,不僅租金昂貴,還諸多限制。
結果就是,體育城的租借費用高到嚇死人,沒有活動就閉門,公衆只能在館外溜達。
這就是關鍵問題所在,而不是PPP模式。
因爲體育城不是單純的買賣交易,還包括了社會責任,在國內推廣體育活動的任務。若從盈利爲導向,就很難兼顧社會道義責任等公共利益,魚與熊掌難兼得。
公衆只能在國家體育場外運動。(聯合早報)
如今體育城回歸體理會,要如何在商業利益和公共利益兩者取得平衡,就是最重要的問題了。
體理會當初保留提前收回體育城的權利,不用支付任何賠償金,還真有先見之明。不過體理會也將接過SHPL剩余的銀行貸款和營運費,並會根據體育城的公開市場估價支付一筆費用給SHPL。
至于須支付的具體數額,當局不願透露,只說這筆數目相當于如果他們繼續履行合約至2035年所須支付的總費用,也就是下來12年約23億2000萬元。
不少相關學者和專業人士包括體育城前總裁等告訴媒體,費用在通膨下恐怕會上升,但最重要的是要政府承諾在今年12月9日正式接管體育城後,在那裏舉辦更多和更大型的體育、社區、娛樂與休閑活動,租金勢必得大幅下調。
往年的國慶日檢閱也曾在體育城的國家體育場內舉行。(海峽時報)
按照這一邏輯,費用就算不上漲,租金收入劇減下,體育城需要的津貼只多不少。所以不少網民在歡迎體育城回歸體理會後的下一個問題,就是那需要動用納稅人多少錢去貼補。
租金減少,最簡單直接的益處就是活動門票價格下降。有專家說,那也只是出席活動者受益,而不是全國的納稅人。
這樣的說法沒錯,只是這就回到體育城不適合PPP的主因,也就是賺錢和社會道義難以兼顧的基本道理。
魚與熊掌兼得不太可能,盡量尋求平衡是最好的結果。
近2000名家長與孩童上周末在可容納5萬5000人的國家體育場的草坪上一起運動,享受親子時光 。(聯合早報)
對納稅人來說,不能只從個人受益的立場出發,推廣體育尤其是校際活動是全國上下的義務。斤斤計較體育城用了納稅人的錢而沒有直接受益?很簡單,那請多去參加體育城的活動,多用體育城的設施,一起爲推廣體育活動盡一分力。
納稅人更應該關注的是,體理會接下來的管理是否妥善,是否朝向體育城獲得更好的管理和發展邁進,而不是讓體育城繼續淪爲白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