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用膠帶把火柴頭和火柴盒砂紙黏在一起,裝在盒子組成“迷你炸彈”。盒子一旦與地面碰撞,火柴頭會瞬間起火,引發爆炸。
據鄰居觀察,引爆後的青色盒子和黑色微粒灑滿地,空氣彌漫著火藥味,還有白煙飄入房內。鄰居近期已發現有人丟爆炸物,但不知道嫌犯的身份,這次不巧落入他的家,氣得他馬上報警。
午夜時分,被告將盒子彈出主人房窗外,盒子通過窗戶掉入六樓鄰居的房間。正背對窗口進行禮拜的鄰居,突然聽見震耳欲聾的“爆炸”聲,嚇得他跳開。
彈出窗外掉入六樓鄰居房間
所幸爆炸物只發出聲響,無人受傷,鄰居馬上報警,被告王藍華(54歲,無業人士)遭繩之以法。
火柴爆炸物事件發生在2021年8月14日,在安谷連路的某座組屋。被告住在16樓,不幸遭殃的鄰居住在六樓。
法官將在評估報告出爐後決定判刑。案展擇日下判。(人名譯音)
去年5月,被告也威脅一名在盛港綜合醫院工作的女子,稱他已購買爆炸物,將在女子的工作場所引爆炸彈,導致對方受到驚嚇。法庭文件沒提及被告與女子的關系。
中年男子威脅要在盛港綜合醫院引爆炸彈,還在家用火柴自制“迷你炸彈”,彈出窗外掉進樓下鄰居家。
被告今天(6月22日)承認魯莽行事危害他人安全和刑事恐嚇罪,法官下令他進行評估,看他是否合適接受社區服務令。
被告遭逮捕後,承認在同年6月和7月做過類似行爲,但他以爲爆炸物會落在組屋底層,沒想到會影響鄰居。
案情顯示,被告自30多歲就對炸彈和氣槍感興趣,他通過網絡視頻,學會使用火柴制造爆炸物。